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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 2008-6-11 08:37

创世追忆录

 
楔子
 
  楔子
  看着眼前这个痴痴呆呆的少年,王安石不禁皱了皱眉。他前些天刚被拜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与欧阳修等人的政治斗争中占了绝对的上风,自然心情大好,在路过金溪县时,他听说这儿有个神童方仲永,虽然出身贫寒,却自小就能指物作诗立就,而且王安石也看过方仲永几篇诗文,其文理皆有可观,因此,王安石也不由起了相见之心,竟亲自跑去看看这个声名远播的小神童现在到底到了什么程度,只是没想到,传说中的神童却是这般模样。
  当第一眼见到方仲永时,王安石看他那副神不守舍的样子,还以为方仲永是外讷内聪,大智若愚的类型,可交谈了一阵后,王安石终于确定,这方仲永不但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比常人还要远远不如,简直就象个白痴一样。
  “这就是你们金溪的神童?”王安石不悦地问道。要知道,光凭之前他看过的,据说是方仲永幼年时作的诗文,他就绝对不该是这个痴呆样子,难道眼前这人是个假货?
  “是啊是啊,王大人,那就是小儿没错。”方仲永的老父赶紧诚惶诚恐地答道。边上众乡亲也都帮着说话。
  “那他为何是现在这般模样?听说小神通五岁就能成诗,难道现在反不如五岁时?”王安石又问。
  “这个……这个……”方父胀红了脸,好半天才道:“这个,小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小儿遇到一个叫陈抟的老道之后,渐渐就变得这样了,还不时说些疯言疯语的。”
  “疯言疯语?”王安石奇道:“什么疯言疯语?”
  “小儿说,中原并非天下之中,天下也并非四方,而是……对了,而是球形,小儿说天下人都生活在一个大球上,天上的星星也都是这样的大球。他还说车子不用马拉就能自行开动,晚上不用点灯就能大放光明……小儿还说,他现在正在修道,日后便会白日飞升,不过他九百年后会回来找一个人。”方父边想边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王安石听得大皱眉头。看来,这趟是白跑了,这个什么神童不过是个小疯子罢了。王安石叹了口气,便告辞离去。不过,在临去的路上,王安石从村长口中倒是得到一些信息,原来,这方仲永小时候确实很聪明,可他父亲为了些小小好处,整天带着儿子四处示人,混吃混喝,渐渐的,这方仲永也变得和常人无异,再以后,却是连常人都不如了。
  真是可惜了,好好的一个神童就这么被毁了。回去后,王安石便依日间所见所闻,写下了《伤仲永》一文,以告诫后人。
  在王安石奋笔疾书时,他笔下的那个方仲永正呆呆的坐在房中,口中不断喃喃自语:“心息相忘,神气合一。先天大道,神气合一。神无影,气无形,故神不可见,寄之于心;气不可得,求之于息。以心调息,以息制心。心因息调而渐静,息因心静而渐平……”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38

 
 
 
第一章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南京大学男生宿舍314室内。
  伸了个懒腰,杨晨使劲摇了摇脑袋,努力地睁开了双眼。唉,刚才的梦真好玩啊,可惜醒了。要不是还要上课,怎么也得再睡会儿,说不定能把梦接下去呢。回味着精彩的美梦,杨晨很快穿好了衣服,从床下跳下。
  呵呵,难得啊,兄弟们都还在睡懒觉,今天竟然是自己第一个起床,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杨晨心中想着,突然,一个恶作剧的念头从脑中闪过,杨晨在心中嘿嘿笑着,却放轻了手脚,拿起老大床头的闹钟,拨了起来……
  最后,只有波波枕边的手表了,这可有点难度,这家伙警觉性特别高,只怕刚走近他就醒了。不过杨晨也不怕,到时给个眼色,以波波的机灵,肯定会配合的,也就是少耍他一个罢了。当然啦,若能他一起给耍了,那就更完美了。想象着兄弟们惊慌失措的样子,杨晨忍住笑,屏住呼吸,一点点地把手伸过去……当成功地将手表放回后,他长舒了一口气,嘿嘿,自己真有当007的天份啊,杨晨心里美滋滋地想着。
  回到床上,杨晨和衣钻进被窝,再把自己的闹钟搞响。他心中盘算着,等哪位老兄出声,就马上关掉闹钟,开始大叫迟到。
  嘀嘀嘀嘀,嘀嘀嘀嘀……闹钟越叫越欢,杨晨的心却越沉越深,叫了这么久,叫得那么大声,死人也该被吵醒了。妈的,似乎被大伙儿合伙耍了,那帮小子什么时候这么默契,难道昨天就商量好全体对付自己一个人?奶奶的,做人真是失败啊。
  关上闹钟,杨晨哈哈哈地大笑三声。他一向是个乐天派,就算被大伙儿嘲笑,若能抢在前面第一个嘲笑自己,对杨晨来说,也是件值得庆祝的事。
  可是,出乎杨晨的预料,过了一阵,仍没人有动静。杨晨不由的摸不着头脑了,难道他们真没醒?不可能啊,昨天晚上又没出去喝酒,大家也都早早睡觉了,一帮衰人,到底在搞什么鬼?不管了,杨晨决定以不变应万变,躺着不理他们。
  傻瓜似的看着闹钟,等秒针走过五圈,杨晨终于忍不住了,抓起一筒卫生纸,向对面床上的贼秃扔了过去。嘿嘿,正中老二。杨晨正打算比个V字,却发现那家伙还没动静,这下,他气可就不打一处来了。好啊,你们是和老子玩到底了,我看你还动不动,杨晨心中想着。硬币,钥匙,闹钟……一个接一个地砸过去,一次又一次的命中目标,贼秃却始终没动一下。
  他能忍,杨晨却忍耐不住了,跳下床,抓起枕头就拍了下去,一下,两下……杨晨越打越重,这家伙却半点反应也没有。终于,杨晨有些慌了,扔下枕头去摇他身子。但这一摇,杨晨就发现不对劲了,这感觉……这感觉——僵硬,对,就是僵硬,这可不象能装出来的。
  杨晨这下彻底慌了,一颗心砰砰直跳,探手试了试他鼻息,没有,再听了听他心跳,也没有……
  没说的,是不是耍人已经不重要了,杨晨扯开喉咙大叫起来:“救命啊!来人那!”一边叫着,一边照着记忆中的急救方法,使劲挤压着贼秃的胸膛,按了几下,杨晨仅犹豫了一瞬间,便捏住贼秃鼻子,口对口搞起了人工呼吸。
  第一次做这事,也不知道对不对,至于两个大男人亲嘴的问题,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啊,呸,怎么现在还有心思考虑那问题,杨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句,还是先想想急救吧。对了,急救,杨晨马上掏出手机,拨打120求救。
  嘟……嘟……嘟……,听着这信号,杨晨心急如焚,但自己这边急不代表他们也急,电话始终无人应答。无人应答?不对,没心思骂人,杨晨突然想到,他在宿舍里闹得这么欢,怎么大伙儿都没反应?难道……

东方不败 2008-6-11 08:39

  意识到这点,杨晨更急了,冲到波波床前,使劲推了推他,也是毫无反应,再探探心跳,同样没有……再是兄弟,老大,星星,大卫,小刚,全都一样。难道弟兄们全挂了?杨晨用力咬了下舌头,痛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该不是做梦,唉,能想到这点,怎么也不会是梦了,那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突然就那样了,难道是食物中毒?昨晚大家也没一起吃饭啊。自己又怎么没事?
  杨晨脑中胡思乱想,心中混乱如麻,手上却不敢稍停,徒劳地做着急救。然而,不管杨晨怎么鼓捣,兄弟们没一个稍有反应,而杨晨脖子里夹着的手机,也始终没人接听。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就自己没事?为什么大伙儿都这样了?都?杨晨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别的宿舍,不会也都如此吧?想到这里,看看兄弟们毫无起色,杨晨立刻冲出宿舍,一看,隔壁的门还关着,这时,杨晨也不管什么了,门也没敲,一脚踹开。
  全部八人,一个个都静静地躺着,只不知是生是死。虽然近在咫尺,杨晨却失去了来时的冲动,取而代之的是那无比的恐慌。要是他们也都没气了,自己该怎么办?杨晨不敢往下想了,甚至不敢细察最近床上B哥的状态。整个宿舍,显得异常的安静,杨晨那紊乱的呼吸声,清晰可闻。做两次深呼吸,定了定神,杨晨颤抖着把手探向B哥的胸膛……还是没心跳!
  情圣,猥琐……同学一个个的被试,希望一点点的丢失,杨晨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而被他寄予最大期望的120,却还是没有打通。这到底是怎么了?杨晨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到底是大家都死了,还是自己疯了?杨晨问自己。虽然平日里各种小说看得不少,但一向理智的自己,不大可能受其毒害,万事万物,总会有个原因,即使是小说,也该给个道理出来,现在的这份诡异,虽然足以与灵异小说媲美,但肯定也有迹可寻。杨晨合上手机,努力分析着各种可能。
  相比之下,相信这么多人出了问题,还不如相信自己一个人出了问题。这种可能,也不是不存在。想想,无非那么几种情况。
  最有可能的,是自己还在梦中。只是,这个梦,也未免太真实了些,而梦中的自己,也未免太理智了些。不过,不管怎么样,如果是梦,总会有醒来的一刻,这种情况该不用多考虑了。
  但愿这只是个梦,若不是的话,很有可能,自己已经疯了,或者,是出现了各种幻觉,就象戴了《机器猫》中那个造梦仪一样。不过,能这么条理清晰地分析问题,似乎自己变疯的可能也不大,那很可能是自己吃了什么毒物,导致了幻觉的产生,这样的话,也许自己就该躺着不动,等别人来救。
  不过,若是做出些奇怪的举动,让同学早点发现不对,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而如果都不是上述情况的话,就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的死活问题了。毕竟,这么多人一起死掉,未免太过奇怪了,相比之下,如果死掉的是自己一个人,反倒容易解释些。或许,现在自己所看到的,该是一个死人正常的景象吧,鬼知道死了会怎样。啊,不对,鬼也未必知道,至少自己这鬼就不怎么清楚。
  如果不是自己的问题的话,那很可能就是碰上什么玄异现象了。或许是因为外星人,或许是因为鬼怪,或许是什么风水问题……或许,这还是人为因素,日本人来投毒?生化武器?
  众多的可能性,想得杨晨头都大了,而其中最难解释的,是为什么大家都死了,或者休眠了,却只有自己没事。若是小说主角,那一切好说,但现实中,杨晨可从不以为自己是什么天命之子,而且,杨晨想想,自己既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也不是什么号称要亡天的愤青,既不是极易受骗的傻瓜,也不是精明异常的智者,无论是神是魔,该找的都不会是自己吧。难道,半夜里有外星人到来,听到自己“杀光他们”,“我要做世界之王”之类的梦话,并帮自己完成了吗?呜呼,他们有这种技术,该不会如此愚蠢吧?
  想了半天,杨晨却是越想头越大。唉,与其这么坐着,还不如出去看看其他人的情况。想到这里,杨晨不再胡思乱想,起身倒了半杯水,一口喝完,再次离开宿舍。
  从四楼往下走,开始,杨晨还仔细探察每个同学的状态,但眼见一个个都是那种样子,渐渐的也不抱什么希望了,在门口大叫一声,看看没人有反应,也就转身走人了。
  不过,杨晨踹门倒是踹上了瘾,平日里难得有这种机会,一旦遇上,象他这种爱搞怪的人怎么会放过?当下一脚一扇,所过之处,一锁不留,甚至有个宿舍夜里没关门的,杨晨还兴冲冲地替他们锁上门,再是一脚破门。
  恐怕也只有杨晨这种怪人,才在这时还有这份心情吧。不过,虽然自己都有些奇怪,杨晨的兴致却越来越高了,破门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比如学着电影里那样,双手虚持手枪,倚在门边,片刻后半转身一脚将门踹开,然后对着门里双手乱点,嘴上还配以“嗒嗒”之声……
  极大的满足之后,杨晨傻笑着出了宿舍楼。这时冬日已升,沐浴着本该温暖的阳光,杨晨却不禁打了个寒战。即便早有心理准备,但这校园,还是显得太安静了。平日里,虽然也不甚喧哗,但人来人往的大道,总是平添着几份生气。而现在,校园内,不但全无声息,还不见有人活动,这种诡异的氛围,使杨晨背后凉飕飕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剧烈活动后汗水挥发的缘故,还是因为那森森的鬼气。
  沿着大道,杨晨向校外走去,刚转过弯,却见到路边一前一后,躺着两个男生,一个仰面倒着,背后还垫着个书包,另一个却是趴着的,身边丢着几本书。看样子,似乎是上夜自习回来,突然倒毙在此。但无论是仰面的那个,还是被杨晨翻过身来的那男生,脸上都是一副安详的表情,和宿舍楼里的兄弟们一模一样。看来,那突发事件该不会太晚,或许就在自己睡下不久发生的。杨晨心道。
  莫非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杨晨忽然转过这么个可笑的念头。这种可能,当杨晨在宿舍楼里,连续拨打120,110,119等电话都未果时,就想过了,而现在,地上的这两个同学,也更证实着这个可怕的想法,至少,整个地区,很可能就他一个活着的人了。突然,杨晨想到了异乡的父母,他们不会也……杨晨不敢想下去了,赶紧掏出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
  嘟……嘟……每传来一次未接听音,杨晨的心就下沉一分。当连续两次呼叫被中断后,杨晨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也许他们都出门了,杨晨暗中劝慰自己。但当父母的手机,单位的电话,以及所有知道号码的亲戚的电话都拨不通时,杨晨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恐怕现在的苏州,也和这里一样了吧。只不知有多少人能象自己一样,莫名其妙的还活着。
  其实,在往日,睡上一觉,活生生的起床,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现在,所有人都离奇地死了,杨晨这活着的,反而是个异类了。想到这点,杨晨不禁苦笑起来。但一想起父母的音容,杨晨却连苦笑的心情也没了,只感到心中象失去了什么,空荡荡的,说不出的难受。而想起他们对自己的关爱、多年的养育之恩,想到或许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教诲、唠叨,杨晨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杨晨也无心去拭,任由它们顺着面颊,流到嘴角……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39

 
 
 
第二章
 
  品着咸涩的泪水,杨晨虽然心如乱麻,却还是尽力忘掉种种不快,继续向校门走去。一路上,又发发现四男二女,共六个学生,倒在路上。杨晨不再细看,甚至没碰他们一下,直接出了校门。
  如杨晨所料,大街上,没有往日人来人往,车辆不断的景象,但也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空无一物。十多辆轿车,分做四堆,或撞在一起,或撞在路边,其中两辆已烧得不成样子。而靠近路边,也有几个与自行车摔在一起的骑手。看来,这次奇异的死亡是突然而来的,所以学校里那几个学生才会倒在路上,这几辆车也该是司机突然死亡后失去控制才相撞的。
  将一具尸体扶起摆正后,杨晨跨上他的自行车,绕着学校骑了一大圈。所经之处,无不死气沉沉,不但没人活动,小猫小狗也不见一个,甚至连天空上都找不到一只飞鸟。而路上,到处是倒毙的行人,以及撞毁的汽车,也还是因为这是发生在半夜,如果是白天,恐怕现在这路都不好走了。一路上,杨晨还发现几处起火的民居,估计是家用电器无人关闭而引起的。有两处火已渐渐熄了,还有几处虽然越烧越旺,但和周围建筑并不相连,杨晨也没心思理会了。
  转了一圈后,杨晨又回到了校门口。看这样子,杨晨估计整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都是这番景象,也许,全国就他一个活着了吧。顿时,一种无比强烈的孤独感,涌上心头,挥之不去。
  在门口呆立了一会儿,杨晨又想起了远方的父母。怀着一丝侥幸之心,杨晨再次拨打了他们的电话。但很快,希望又再度破灭了。
  不行,哪怕他们真的已经去世,自己至少也该处理好他们的尸体,杨晨暗暗想着。只是,现在这个样子,想搭火车或长途汽车回家,那是不用想了,而自己开车,杨晨却又不会。现在,路边完好的汽车其实也有不少,杨晨不由后悔起来,后悔上次没去报名学驾驶。看来,只能依靠自行车了,还好,至少自己还会骑车,不然,真要走着回家了,杨晨不由的苦笑起来。
  又在附近转了一次,重新找了辆高档自行车,杨晨先向附近的一个24小时超市骑去,准备拿些路上的干粮。但才走了一小段,杨晨就觉得非常别扭。同样是用别人的车子,刚才因为只准备绕一圈就回来,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去了却多半不会回来了,虽然情况特殊,但杨晨总有种做贼的感觉。车主已经死了,不会有人去告你,警察也都死了,不会有人来抓你,杨晨几次对自己这么说,但感觉还是有些别扭。
  进了超市,杨晨随手拿了几个面包,几瓶饮料,习惯性地走向收银出口,但一见到倒在柜台上的收银员,杨晨马上醒悟过来,这个时候,还付什么钱?就是要付也没人收啊。摇了摇头,杨晨自己拿了个口袋,装好东西,直接向门外走去。
  突然,警报声大响起来,把杨晨吓了一跳,心也不争气地乱蹦起来,这种感觉,真象是做贼时被人当场抓获啊。不对,自己现在确实是在做贼呢,杨晨再度苦笑,不去理会那警报器,带着赃物快步走出超市。
  重新骑上车,杨晨马上傻眼了,该往哪个方向去呢?在南京的学校和苏州的家之间,杨晨以前也坐车往返过几次,却从没想过去记路。虽然知道大致方向,具体怎么走却毫无头绪了。现在,可是找个人问路都问不成了,难道找死人说话去?想到死人,杨晨却是眼前一亮,对啊,死人不会说话,死书却可以,到书店找本交通地图册不就行了?想到这里,杨晨马上向新华书店骑去。
  到了书店楼下,杨晨下了车,又习惯性的想要锁车。但一摸车锁,他就发现不对了,这哪是自己的车啊,真是头晕了,现在还有谁会来偷?杨晨不由地暗骂自己糊涂。
  来到店门口,杨晨又是一愣,门是锁着的。老规矩,杨晨抬起脚,正要踹过去,可临时却又犹豫了一下,看那两块大玻璃,碎后难免不把自己给扎伤了。不过,回头看看四周,也没什么适合打砸的东西,想了想,杨晨举臂护住头脸,还是一脚踹了下去,不过力量放轻了不少。
  只听一声闷响,杨晨和大门均是毫发无伤。再试了两脚,还是一样。这下,杨晨不得不专程去找工具了,本来,这自行车也能将就着试试,不过骑了一段,觉得蛮爽的,用它砸门,杨晨不免有些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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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远处的工地上,杨晨抽了根铁棍,杀回书店。站在门前,高举铁棍,摆了个自以为不错的poss后,使劲敲了下去。一声巨响后,大门整个地碎了,大大小小的碎片,落了一地,真有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不过,杨晨可不是什么琵琶女,他故意拄着大棍,沐着朝阳,傲立在一地玻璃渣上,摆出一副威猛的样子。
  自我陶醉了一会儿后,杨晨赶紧进书店找地图册。借着标示牌,杨晨很快找到了目标,不过,一时间,他却舍不得走了。这书店杨晨以前也常来,不过大多是只看不买,他喜欢的书是很杂的,不管是科技类还是文学类,很少有他不喜欢的,只是那些定价,让杨晨这种穷学生望而却步,所以只能偶尔在书店里看一会儿,过过瘾。而现在,窃书可真不算偷了,杨晨摸摸这本,看看那本,心里说不出的喜欢。不过,到最后,杨晨还是将它们都放下了,除了两本地图册,什么都没拿,毕竟,想要的话,在哪儿的书店都能找到,而且带着也不方便。
  按着地图指引,大约一个小时后,杨晨来到高速公路入口。也许是适应能力超强的缘故吧,一路上,看着那些地上的尸体,撞毁的汽车,燃烧着的房屋,杨晨渐渐都觉得习惯了,经过它们,杨晨就象经过一棵数、一块石头那样,甚至都不去多看一眼。而偶尔几个被烧焦的倒霉司机,开始还令他翻肠倒肚了一阵,后来却也逐渐麻木了。
  高速公路上,虽然也有不少撞毁的汽车,但比起市内,却明显少了许多,而且,大部分是扎堆撞在一起的,因此路面还是显得很通畅,杨晨在上面骑得飞快,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享受着坐车时感受不到的风驰电掣般的感觉,杨晨的心情也渐渐舒爽起来。
  也许,自己是第一个在高速路上骑自行车的人吧,杨晨开心地想着。不过,再想想,现在这个时候,假如世界上真的只剩自己一个的话,拿第一真是太容易了,只可惜奥运会已经开过了,等四年后,如果自己还活着,不妨就自己举办一个,就自己一个人参加,包揽团体赛外所有项目的金牌,嘿嘿,想象着自己胸前挂满金牌的样子,杨晨又得意的笑了。只是,自己给自己记录成绩,自己给自己颁奖,自己给自己拍照,也是够烦的,办不办,到时候再说吧,毕竟没人为自己欢呼的话,绝大部分的情趣都没了。
  一番辛苦后,杨晨终于到了高速路苏州出口处。虽然在路上多次停下来休息,吃干粮,但杨晨还是觉得极度的疲倦。好累啊,平时坐火车来去,只知道嫌它速度慢,或是嫌座位不舒服,现在却异常怀念起它来。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谁说的,真是太经典啦。不过,虽然身子疲惫不堪,虽然脑子胡思乱想,杨晨脚下却没有稍停,反而加快了速度,向家里骑去。
  苏州城内和南京一样,也是一副大劫后的景象。随着离家的距离越来越短,杨晨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起来。从理智上想,父母也该和其它人一样,已经去世了,但感情上,没见到遗体之前,杨晨总还抱着那么一丝幻想不肯放。正因如此,杨晨心中无比的矛盾,既想着快点到家,快点见到父母,结束这种折磨,又想放慢速度,甚至掉头离开,以免最后的希望破灭。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杨晨机械地蹬着踏板,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家。
  扔下车,杨晨一步一个阶梯,慢慢地上了楼。楼道里和别处一样,静悄悄的,除了自己轻微的脚步声,以及那不太平稳的呼吸声,杨晨仿佛还听见了他那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短短的一段楼梯,杨晨好象走了足足一年,又好象眨眼间便来到楼上。努力保持着理智,杨晨按响了门铃。一下,两下,胡乱地按了几次门铃后,杨晨再也等不及了,直接掏出钥匙开门进去。
  虽然从不信佛,但推开房门前,杨晨还是虔诚地默念了几句菩萨保佑,然而,静静躺在床上的父亲母亲,终于让杨晨彻底的绝望了。
  杨晨没有立刻放声大哭,只是呆呆的站在床头,看着父亲母亲那慈祥的面容……也不知过了多久,过度的悲伤,加上过度的劳累,杨晨终于坚持不住,生平第一次晕了过去。
  当杨晨醒来后,已是华灯初上。
  坐在地上,看着父母的遗体,杨晨忍不住又怔怔地流下泪来,往事一件件的涌上心田。想着小时候父亲带自己去看火车,看轮船的情景;想着父亲从深圳买回游戏机,父子俩一起研究玩法的其乐融融;想着每天送自己上学时,父亲回答自己各种自然科学方面疑问的不厌其烦;想着带自己去学溜冰,烈日下为自己拿着桔子水却一口不喝的母亲;想着母亲天天晚上,盯着顽皮的自己写作业时的严厉;想着母亲为了自己一句话,拖着病躯跑了老远买回来的糕点……现在,这一切,都将永远的离自己而去,自己再也看不到他们欣慰的欢笑,也听不到他们慈爱的叮咛了。现在的杨晨,多么希望他们能爬起来,对自己笑上一笑,或是唠叨几声,哪怕,他们能起来骂自己几声,打自己一顿,杨晨也十万分的乐意。然而,当杨晨不住在幻想中期盼的同时,理智也不停地告诉他,父亲母亲,已经永远的离他而去了。
  在地上坐了良久,杨晨狠狠地甩了甩头,努力忘掉一切的不快。杨晨知道,父母的在天之灵,一定在看着自己,他们一定不愿意自己这么消沉下去,而现在已是晚饭时间,杨晨虽然半点也不觉得饿,但如果不吃的话,他们肯定会担心的。想到这里,杨晨扶着床沿,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记得南京超市里拿的面包还有两个没吃完,先前被他随车扔在楼下了,于是杨晨就下楼拿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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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口水,咬了几口面包,杨晨又开始思索起来。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一带的人都死光了,至少是死了绝大部分,而这种离奇的现象,已超出了杨晨的认知范围,去多想为什么会这样,显然无益。只不知,这次事件到底影响了多少人,只在这一带,还是全国,全大陆,或是全世界,或许,自己该去看看电视,是否有相关新闻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除非情况严重到使全世界的新闻机构瘫痪,否则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报道的。想到这里,杨晨马上打开了电视。
  中央一套,中央二套,江苏卫视……杨晨一个台一个台地调着,但始终没收到任何节目,唉,看来,至少是全国性的了,杨晨叹了口气,到自己书房,启动了电脑,想看看网上有没有什么信息,然而,杨晨又失望了。
  雅虎,新浪,起点,欢欢……熟悉的站点,一个个的被杨晨打开,但同样的,杨晨所看到的各条新闻,各个贴子,也都是他所熟悉的,和昨晚他下线前看到的相比,只有极少的一点更新,若在平时,这是绝对不正常的。
  开始时,无意中发现一个网站的时间是当前时间,着实令杨晨兴奋了一下,但他很快醒悟过来,这只不过是个自动更新的把戏罢了。而除了建立在虚假基础上的这次兴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杨晨高兴的新发现了。无论是中文站点还是英文站点,都没有任何有关报道,甚至没有北京时间今天凌晨一点半后的任何更新。
  在国内,杨晨发现最晚更新的,是清风阁一个叫胡笳的斑竹发的新贴——《活得不耐烦的神仙——谈谈我写的初衷》,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三分零七秒。而英国和美国,最后更新时间,换成北京时间,分别是一点二十七分和一点十四分。至于其它地区,杨晨就无从查起了。而如果这个时间能够代表大规模死亡的时间的话,算算距离,很可能,死神从美国出发,以一种极快但又恒定的速度向西而行,经过中国,英国,在十多分钟内,完成了一次环球旅行,而人类也就此遭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浩劫。
  离开电脑,杨晨不仅有些茫然。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这本是好的,可是,当海里就自己这么一条鱼,天上就自己这么一只鸟时,当整个世界摆在自己的面前,任自己所取时,杨晨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只感到无比的孤独,而这孤独,又与往日身边没有朋友时的感觉有所不同,除了伤心,除了寂寞,更多的,却是种无尽的绝望,还带有隐隐的恐惧。
  刹那间,杨晨甚至想到了死,想要寻求那瞬间的解脱,但很快,这念头就被杨晨抛弃了,因为他脑中闪过九泉下父母那焦急的神色。我要好好地活着,杨晨对自己说。反正,自己死都想过了,现在多活几天,就多赚几天,多玩几天,就多爽几天,怎么说也都是笔好买卖,想到这,杨晨心情总算略有好转,只想马上出去大玩一遭,当然,在此之前,先要把父母的遗体处置好。 (c)整理
 
 
 
 
第三章
 
  强忍着伤痛,杨晨为院中的新坟加上最后一铲土。在守了两天后,看看他们仍是没什么变化,杨晨也不再抱什么奇迹出现的希望,只是,要亲手火化他们,杨晨实在下不了手,于是,就在昨天,杨晨跑了一趟以前就读的中学,撬开木工间的大门,拿了些工具,以便制作棺木。
  本来,杨晨还想顺手拿点木料的,但想了想,还是特意去附近的红木家具店,从家具上拆了点上好的木料。可惜杨晨一直不懂鉴别木材的种类和档次,只好根据标价,选了些最贵重,但又足够大的家具,在锯开两个龙床,几张桌子,几个茶几后,材料基本上凑够了。不过,后来把它们搬回家,可真够累的,那些拆下的木板,比杨晨想象的还要沉重,尤其是那两块床板,他差点拿不起来,而它们体积又大,自行车上不好放,着实让杨晨头痛了一会儿。幸亏杨晨后来在街上找到辆三轮车,靠着它,总算分几次把木板都搬回了家,接着又鼓捣了半天,不慎敲中了几次手指,才把那略有些奇形的棺材给钉好。期间,杨晨还犯了个大错,在把父母遗体放入前,就把棺材的六个面都钉上了,偏偏又钉得极严密,害得他发现问题后撬了半天,才把那些钉子起出来。
  在墓碑前跪下,杨晨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这墓碑,也是在那家具店顺手拿的,原来是用来摆设的一块奇石,杨晨看它不错,就带回家,凿上父母的名字,当作墓碑了。
  默默地告别了一声,杨晨起身离开了院子。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回到楼上,杨晨先查了一下邮箱。前天晚上,杨晨编了个小程序,给雅虎,hotmail等几个知名邮箱的所有用户发了封中英文邮件,告诉对方自己也是幸存者,并提供了电子信箱,手机号码等几个联络方式,希望有别的幸存者能看到,并和自己联系,但始终没收到任何消息,倒是系统退回的邮件来了一堆又一堆,加上一些自动回复的邮件,杨晨的信箱都快被撑爆了,由于怕漏过重要回信,杨晨只好一封封小心地删除它们。当最后成功清空邮箱时,杨晨只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得不到任何信息,杨晨也不是很在意,随手关了电脑。反正,这几天经历的,也够多了,不在乎多来一点失望。胡乱地吃了几口方便面,杨晨再次出了家门。除了父母,其他一些长辈对杨晨也是关爱有加,怎么也不能置之不理的。另外,还有苏苏,这个无数次和杨晨梦中相遇的天使,怎么也要见她最后一面。不过,毕竟她不在苏州,还是先把几个亲戚安葬了吧。
  于是,又是一阵好忙。那些亲戚家,都不在一起,尽管苏州城不大,也害得杨晨一阵好找。尤其是他小舅舅家,防盗措施搞得极佳,坚固的铁栅栏,防盗门,让杨晨这个业余盗贼绕着屋子转悠了好多圈,不但不得其门而入,反而闹得警铃大作。
  没办法,杨晨只好硬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撬下一扇窗外的防盗栅栏,再打碎玻璃,才跳进房,找到钥匙。最后,当杨晨将亲戚们一个个葬妥时,已是第二天的傍晚了。
  这两天,杨晨可真是累了个半死,不过,一个个亲人被埋下,他心中的悲伤却反而渐渐淡了,毕竟,他们再亲,也亲不过父母,在受到失去父母的重大打击之后,已经没有什么能真正让杨晨伤心了,而他们的脸上都是一副安详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有痛苦的成份,这也多少给了杨晨些安慰。
  由于天色不早了,杨晨打消了当天就去上海找苏苏的念头。孤零零的回到家中,杨晨只觉得万般的空虚。算算时间,平日里这个时候,该是吃过晚饭,开始上自习了吧,而现在,不必再去学校,不必再去上课,或是参加考试,可本该高兴的杨晨,现在却只能苦笑着。
  启动电脑,杨晨习惯性的进了信箱,依旧没有新邮件。该玩些什么好呢?杨晨暗自盘算着。以前在学校,上机时有时间限制,宿舍里买了电脑后,也要八人轮着用,更要受到学业的限制,而此刻,却几乎有无穷多的时间来玩,甚至不必去理会白天还是黑夜,现在的杨晨,就象一个突然得到亿万富翁遗产的乞丐一样,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试着打了几个单机游戏,却越玩越觉得无趣,这些平时玩得如痴如醉的游戏,现在却丝毫不能令杨晨提起兴趣来。难道,只有失去的,自己才知道珍惜,只有得不到的,自己才会喜欢吗?杨晨实在有些想不通。
  不再有打游戏的念头,杨晨又试着找些新的小说来看。但起点还没完全被打开,杨晨就意识到,无论是什么样的小说,都不会再有更新了。而平时常去的论坛,似乎也不用去白忙了,一个人在那儿吆喝,固然是无人与之争锋,却也失去了其该有的意义,更不会有什么趣味了。
  意甲积分射手榜,chinaren校友录,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龙的天空,旧雨楼清风阁……看着收藏夹中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杨晨实在找不出什么兴趣去浏览,甚至是平日里一直很感兴趣的色情站点,也没心思去看了,这世上,说不定就剩下一个人,再说性别,恐怕没什么意义了。百无聊赖中,杨晨决定出门逛逛。
  自从这事件发生以来,杨晨头两天在家看着父母遗体,昨天则早早睡了。在天黑后出门,这还是头一遭。一出家门,看着那黑漆漆的夜空,看着那辽阔的空间中稀稀朗朗的几点繁星,杨晨倍感孤单,而路灯下不断变化的身影,配上夜间更显清晰的脚步声,又使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杨晨素来不信鬼神之说,但此时此刻,总觉得背后凉飕飕的,总觉得身后有东西跟着。杨晨努力克制住加快脚步的念头,因为他知道,那节奏越来越快的脚步声,只会使自己越来越害怕。杨晨几次几乎要掉头回家了,但想想家里也没什么好玩的,才不顾那狂跳着的心脏,也强忍着没有一步一回头,仍向商业区走去。
  昔日里繁华的步行街,现在却成了最冷清的地方。别的街道,多多少少还有些毁车亡人,虽然带来了森森鬼气,却也除去了那种空荡荡的感觉。而这里,整条道上,还是干干净净的,除了两具尸体,再无一物,加上两排黑灯瞎火的商店,似乎在提醒着杨晨,这世上就他自己一个人了。
  虽然杨晨向来善于苦中作乐,也早已习惯于孤独,但眼前的景象,实在令他打不起精神来。在街上徘徊了一圈后,杨晨彻底失去了寻宝的兴趣,当下便沿着来路回了家。
  原本,出来逛街是为了能散散心,顺便消磨点时光,现在,时间倒是过去了些,杨晨却更是郁闷了。呆呆的坐着,杨晨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玩吧,实在没有兴致,睡觉吧,又早了点,睡不着,至于学习,现在还提它干什么?甚至连伤心哭泣,杨晨现在也哭不出什么来了。
  无奈下,杨晨再次打开电脑,打算看会儿小说。由于没有新书,杨晨只好在老书中挑挑拣拣,最后,杨晨还是选了部胡笳的《子不语》。本来,这部是杨晨最喜欢的玄幻小说,虽说已看了五六遍,但该也不在乎多看一遍,然而,此时,杨晨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虽然眼睛还盯着屏幕,虽然手指还知道翻页,杨晨的大脑却是一片空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当杨晨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小说早已被翻到最后一页,而时间也不早了。
  这时,肚子倒是觉得有些饿了,杨晨打开冰箱,取了袋昨天从超市带回的叉烧肉,热了一下,不加品味地三口两口吃完,便如行尸走肉般上床睡觉了。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第四章
 
  一觉醒来,天才蒙蒙亮。考虑到要到上海去找苏苏,杨晨起了个早,喝杯牛奶,吃了几个鸡蛋后,就下楼检查一下自行车,发现没什么问题,杨晨便拜别一下父母,然后带上地图册和干粮出发了。
  同样是长途跋涉,这次的心情,却和上次从南京回家时大为不同。上次回苏州时,杨晨才遭突变,一时间,还有种如梦般的感觉,并没有真正接受这事实,现在,杨晨却从震惊,到疑惑,然后是伤痛,直到此时的渐为平复,一步步的过来,也一步步清楚了现状,接受了事实。而回家找父母时,心中总还抱有希望,但知希望渺茫,因此心中紧张万分,现在去寻苏苏,却已肯定她也遭受了不幸,心里反而比较平静。可也正因为此,思想一旦放松下来,身体却受不得累了,苏州到上海的路程,不过是到南京的一半,但当杨晨到达时,尽管在路上歇过多次,也已累得不行了。直到渐渐接近她的学校,渐渐接近那无比熟悉,曾带给他无限甜蜜,又给了他无尽痛苦的区域时,杨晨那翻滚的思潮,才略微压下他身体的疲劳。
  翻过锁着的校门,杨晨不禁有些茫然。来这里找苏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每次都是事先打电话,和她在校门口见面的,现在,显然只能靠自己去找她了,杨晨却不知道她住哪个宿舍,甚至不知道她住在哪幢宿舍楼。没办法,一间间找吧,宿舍毕竟是有限的,慢慢来,总会找到的。
  也许是运气不好吧,连续四幢楼,都是男生宿舍,不过,转念一想,杨晨又高兴起来,在这男女均衡的学校,正说明剩下的都是女生楼嘛。果然,进了第五幢宿舍楼,还没等踹开任何一扇房门,杨晨就觉察到氛围的明显不同。真要说,杨晨也说不出具体有什么不同,但明显有种平时在男生宿舍感觉不到的异样感受。不出杨晨所料,当他仍用暴力踢开最近的一扇房门后,印入他眼帘的,是六个正海棠春睡的女生,不,该说是女尸才对。
  长这么大,杨晨还是第一进女生宿舍,虽说现在时机不大对,但好奇之心,却是十足,当下便打量起寝室风光来。与他们学校的宿舍不同,这儿进门后,一边一个,一边两个,一共三张双层床铺,中间则是两张拼起来的桌子,紧靠着窗台。而只有一张双人床的那边,床也是挨着窗子一边的,至于靠门的一边,则是个多层的铁架子,大门和铁架子间还有张小桌子,上面放着台电脑。
  感觉上,似乎比他们寝室要干净些,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整洁,甚至摆放的东西更多、更杂,尤其是中间的那两张桌子,上面真是比杂货铺还杂货铺,书本,零食,VCD光盘,化妆品似的小玩意……各种各样,大大小小,奇奇怪怪的东西,堆满在桌上,而那铁架子上也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堆,地上也东一个西一个的放着几个箱子,甚至电脑机箱上也没被放过,除了一张光盘,几张软盘,竟然还有瓶洗发水。看这样子,绝对和男生寝室有得一拼了,唯一没被杂物淹没的,只有她们那几张床铺了。
  不过,话说回来,乱归乱,床上挂着,墙上钉着的几个小玩意,还是带来了一种女生寝室特有的气息,而窗内被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更让杨晨后悔不已,这才是女生宿舍最明显的标志啊,刚才竟然没想到这个,还傻乎乎的白进了几次男生宿舍。当然,除了窗帘,还有个更重要的特征,一个在外面看不到的特征,那自然就是睡在里面的人啦。杨晨没有忘记来此的目的,一一察看着床上的尸体。
  没找到那张让他无数次梦到的熟悉面孔,杨晨很快走出寝室,进入下一个目标……可惜,看来是杨晨又选错了宿舍楼,找遍了整个大楼,仍没发现目标。多看了几间寝室,杨晨发现女生们总体上毕竟还是比他们要整洁不少,不过,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那些悬挂在室内的花色内裤,各式胸罩,倒是让杨晨大开了一次眼界。而间或发现的几个美女,看着她们毫不设防的躺着,想着被子下她们错落有致,又仅着寸缕的身躯,杨晨不由地欲火大涨,只是瞬间后,杨晨脑中闪过苏苏那可爱的面庞,才回过神来,暗骂了自己几句畜生,不敢再多作停留,匆匆检察过一遍,就冲出了大楼。
  出了门,杨晨吸了几口新鲜空气,随便找了块草地坐下,喝了点可乐,又啃起了带来的面包。这几天,杨晨吃的大多是这种面包,平时,因为嫌贵,他也很少买过,但现在,一来没人向自己要钱了,二来不吃的话,过了保质期就再也吃不到了,只是,连吃了几天,现在吃着竟有点反胃了,早知道拿点别种的面包了,杨晨想着。
  发完感叹,杨晨还是一口一口咬着面包,一边咀嚼,一边回想着方才宿舍里的旖旎风光,遗憾的是,花儿虽艳,却已凋零,红粉后面加上骷髅二字,纵是色魔想必也会犹豫三分,杨晨心中不由哀叹起来,美女啊美女,这辈子,看来自己是没指望了,唉,哪怕跳出条恐龙也好啊。杨晨心里胡思乱想,嘴上却没稍停,很快啃完个面包,便起身向下一幢女生楼走去。
  工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幢楼里,杨晨终于找到了苏苏,同样没能逃脱厄运的苏苏。刚进寝室,杨晨就一眼认出了她,虽然她脸朝里墙,背对着杨晨,但也许是太过熟悉了吧,杨晨还是无比的肯定她就是苏苏。心脏狂跳着,杨晨慢慢走近了她的睡铺,轻轻地将她身子翻了过来。是她,果然是她,杨晨心中大叫着,就是她,让自己神魂颠倒,茶饭不思,就是她,带给自己无限的欢乐,却也给了自己无比的伤痛,就是她,让自己体会到了恋爱中的甜美,也感受过了失恋后的心碎,杨晨直盯盯地看着苏苏那娇美的面容,心中无数回忆闪过,回想着昔日种种,杨晨不由的痴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许久许久,杨晨终于回过神来,却忍不住一口吻了下去。那冰凉冰凉的嘴唇,已不再是那么的柔软,但只要是苏苏的,就足以令杨晨销魂。正当杨晨要继续有所行动时,苏苏那有些僵硬的身躯,却让杨晨悚然一惊。自从分手以后,苏苏便不再让杨晨随便碰她身躯,在她生前,自己对她百依百顺,从没违抗过半句,难道,在她死后,自己就做不到了吗?
  想到这里,杨晨强忍住欲望,在她床边坐下,思量起如何将她安葬了。要随便找个地方好好葬下她,倒是不难,但苏苏一向恋家,最好还是让她能睡在自己家里,而她也素来胆小,须得让她和父母葬在一块。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先找到她的家。想到这里,杨晨又烦恼起来,她的家,杨晨从没去过,根本不知道在哪儿,甚至不知道她家中有些什么,父母又是什么样子。上海这么大,要一间间地找,别说不现实,就算可行,自己也找不出来啊,难道每进一家就寻找各种证件照片吗,那可要找到猴年马月了。
  想到证件,杨晨心中一动,学生证上,不是该有家庭住址吗?至少他自己的学生证上就有。从床头抓过苏苏的裤子,杨晨掏了掏两个口袋,没有,再把她上衣拿来,仔细找了一遍,还是没有,突然,杨晨暗骂了自己一句白痴,难道别人也会和自己一样放证件不成?当下在桌上找到她的小包,拉开拉链一看,学生证果然在里面,也果然清楚地写着家庭地址。杨晨一阵雀跃。
  正要把苏苏背起来,杨晨突然想到,她现在这个穿着,若是出门,着实不雅,尽管街上都是些死人,除了自己,没人会看到她,但杨晨还是觉得有些不舒服,想来苏苏自己也不愿意这么出门吧。于是,杨晨费了好大一番工夫,笨手笨脚地帮她穿上衣服,唉,现在的衣服,穿起来活动是比较方便,但至少替人穿衣,没古代的那么便利,说不定,古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衣服设计成那样的。杨晨一边抱着苏苏下楼,一边不着边际地想着。
  好沉啊!若说体重,苏苏并没有多少,但也许是缺乏锻炼吧,杨晨第一次抱着别人,又要小心不要碰伤了苏苏的身体,这比他想象的要困难多了,尤其是要抱着走很多路。来时的自行车,被杨晨扔在校门口了,但就算有车,现在也不方便骑了,苏苏现在可不会自己坐上车了,而她也不是同样大小的一个什么东西,杨晨可不舍得将她象货物一样随意地捆扎摆放,只好抱着她走到底了。回家后,就自己学开车去,杨晨又一次的想着。
  没多久,杨晨两臂就酸得不行了,只好在路边休息一下。挥了挥胳膊,杨晨想起电影里那些轻轻松松抱着公主到处乱跑的英雄们,大惑不解,难道当演员首先要有足够力气?难道电影学院的学生有举石锁这门课?想了会儿,手臂也恢复了些,杨晨抱起心中的公主,继续上路。
  就这么一蹭一蹭的,走了足足三个小时,杨晨才找到苏苏的家。也幸亏,抱着的是苏苏,要是换了别人,杨晨或许还真坚持不下来。一路上,每当杨晨觉得到了极限时,低头看一眼苏苏,立刻又来了些劲,比吃兴奋剂还管用,虽然没试过,但杨晨想来兴奋剂也没这么有效,至少没这么能持久。杨晨走几步,看一眼苏苏,这不由令他想起故事里挂在屋梁上的咸鱼。在脑中将咸鱼的样子和苏苏的娇躯比了比,杨晨忍不住笑出声来。就这样,看看美人,想想趣事,这么一段路,终于被杨晨挺了过来。
  找到地头,杨晨用苏苏包里的钥匙试了试,果然打开了大门。很快,杨晨在房内找到两具尸体,应该就是苏苏的父母了。由于来时没想到要带工具,杨晨又找了好久,连撬了几家店铺,才找到了钉锤,不过,之后,杨晨是熟能生巧,没费多少力,便钉好一具大棺木,放入楼下挖好的大坑里。先将苏苏的父母小心地放了进去,当杨晨又抱起苏苏时,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了。杨晨痴痴的看着她,心中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再看她最后一晚。
  先把棺材盖好,杨晨抱着苏苏,又回到屋内。将她放在床上,杨晨拖来一把椅子,坐在她床前,享受着这最后的时刻。一宿过后,自己就再也见不到她了,杨晨明白这一点,也格外珍惜着这最后的时刻,甚至连眼睛都不愿眨上一眨,目不转睛地欣赏着苏苏的花容。也不知过了多久,杨晨的眼睛终于受不了了,有了些刺痛的感觉,泪水也止不住流了出来。擦去眼泪,杨晨更努力地睁大了双眼,看着苏苏,脑中什么也不去想,只盼着能将这一刻,能将苏苏,永远的留在自己的脑海中。
  不知不觉中,天完全黑了,又在不知不觉中,天完全亮了。最后的时刻终于到了,杨晨带着万分的不舍,将苏苏放在她父母身边,永远的钉上了棺盖。堆完新坟,杨晨分了多次,从附近的花店,捧来了所有的鲜花,摆满了一地,只可惜,许多花,都有些枯萎了。
  在坟前又留连了一会儿,杨晨终于狠下心肠,带着一叠从苏苏房内找到的照片,不顾而去。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第五章
 
  因为过度的疲倦,以及缺少的睡眠,回到家,杨晨连饭也顾不得吃,就直接上床睡觉了。这一觉,直睡了个天昏地暗,当杨晨终于被饿醒时,看看窗外,又是晚上了。
  煮了点饭,杨晨又打开电脑,查了下信箱,还是没有新邮件。不过,看看系统日期,倒是吓了杨晨一跳,原来,现在已是第二天晚上了,自己足足睡了一天半。吃过饭,看看网上也没什么好玩的,杨晨带上一套行窃工具出门,再次来到前天晚上到过的步行街。
  街还是那条街,时间差不多也是上次那时候,但也许是睡了一觉,精神抖擞吧,此刻的街道,再也没有上次那种阴森森的感觉,一个人走来,杨晨一点不觉得害怕,甚至想,就算跳出来个恶鬼,自己也要给他狠狠地来一下子,而因为几件心事的完成,杨晨现在心情甚好,迫不及待的开始了他的寻宝之旅。
  首先,杨晨砸开了路口的一家百货大楼,由于有了经验,这次出门时就带着木工间拿来的铁锤,可惜稍微小了点,抡起来没有在南京使铁棍时的气势,但那声清脆的巨响,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踏过满地的碎玻璃,杨晨小心地进了商场大厅,只见里面昏暗一片,虽然借着外面的路灯,还影约能看到些东西,但伸出手,也只是勉强看到有指罢了,至于具体有几个,若非手是杨晨自己的,可真要靠猜了。早知道带个手电筒出来了,杨晨一边嘀咕,一边摸索着电灯开关。
  找了许久,终于按到了开关。刹那间,厅内大放光明,虽然光线并不怎么强,但极暗到极亮的反差,还是让杨晨的双眼一阵刺痛。揉了揉眼睛,杨晨开始打量起四周来。虽然自小在苏州长大,但在外读书也有几年了,加上素不爱逛街,这个商场杨晨路过了无数次,里面却还很陌生。
  大厅内的装潢,比杨晨想象中的要漂亮,虽然他从小就没有艺术天份,不懂得欣赏,但那光洁而朴实的大理石地面,错落而有秩的各个玻璃柜台,琳琅满目却不显杂乱的商品,还有那华丽但不觉庸俗的吊灯,配上那明亮而柔和的灯光,给了杨晨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空调没开,这里从地面到厅顶,无一不是冷色调,那些看起来就觉得冷冰冰的玻璃柜,在这冬天的晚上,更平添了几分寒气,而破碎的大门留下的缺口,虽然未必有多少寒风吹入,但看着它,也让人不由的想打个哆嗦。
  收回那审视私有产业般的目光,杨晨在商场里随意溜达起来。不过,一楼的商品,无论是各种金银首饰,还是各色化妆品,他都没有任何兴趣,转了一圈,杨晨只发现了个红外望远镜,拿着四处瞄了一阵,但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因为看来看去,都是些不会活动的死物,看起来也不是很清晰。除了这,杨晨拿过的,就只有口袋里的几版剃须刀片了,虽然现在已经无所谓形象问题,但那些一天不到就会长出的胡子,还是刮掉了比较舒服。
  找不到什么好玩东西,杨晨跳过专卖服饰的二楼三楼,直接上了四楼。看了看标示牌,杨晨心中欢叫一声,玩具专柜,我来啦!
  已算是成人的杨晨,自然不会做出和小孩子争玩具这样丢脸的事,更不会花钱买那些昂贵的玩具,但毕竟童心未泯,一向被人说是长不大的杨晨,对那些新奇的玩具,可以说是神往已久,只是一直苦无机会,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杨晨岂能不好好珍惜?当下,杨晨三步并两步的来到儿童区,看看这个,摸摸那个,一时间,倒不知道该玩什么好了。想了想,还是先拆开个遥控汽车的包装盒,装好电池,让它在地上跑了两圈。
  小汽车磕磕绊绊的开着,杨晨也仿佛回到了那磕磕绊绊的童年。小时候,杨晨虽然也喜欢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但一个人瞎玩时也是那么的开心,甚至更觉得有趣,也幸亏是杨晨,现在换成其它性格的人,恐怕只会苦着脸吧。
  开了一阵,杨晨觉得还不过瘾,将柜台里所有的电动汽车都拆了出来,先全部开一遍,扔开一种速度差异过大的,把剩下的略加改造,让它们能有差不多的速度,然后,费了不少时间,改进了那几个遥控器,让一个遥控器能控制几辆汽车。最后,杨晨把它们全摆在一块较大的空地上,排成方阵,一起冲锋,十几辆各色小汽车呜呜的一起向前,也颇为壮观,可惜总有几辆害群之车,开着开着路线就歪了,很快把整个阵形给冲乱了。
  连续变了几种阵形,杨晨玩兴不减,不过还是换了其它玩具,一一玩了过来。其中,杨晨玩得最久的,还是各种玩具枪了,不过,令杨晨自己也感到奇怪的是,他最喜欢的,竟然是一把结构最简单的水枪。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也许是受小时候的影响吧,以前,杨晨就很喜欢这玩意,记得初中时,得到个一次性针筒,兴奋得要命,四处喷水,甚至坐下来复习功课时也安分不了,不断把水灌入课本内,等它变干,然后再灌……结果,考试时,杨晨在课桌底下偷偷打开书本作弊,没想到才一翻书,这“特制”的课本就稀里哗啦的一阵大响,声音响彻全班……生平第一次的考试不及格,让杨晨一直牢记着灌水的危害,但水枪,却始终是杨晨的最爱。
  玩了许久,杨晨有些厌了,取了几样喜欢的,就继续逛了起来。无奈,走遍了整个百货大楼,杨晨也找不出什么喜欢的东西。在这年代,不愁吃不愁穿的,习惯了这种生活,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看的,自然不会有太大兴趣,尤其是杨晨这样傻愣愣的男生,别说现在没人来看他,就算是和女生约会,他都不愿刻意打扮,衣服对杨晨来说,除了挡风遮丑,实在是可有可无。
  这么一来,一下子,商店里最多的一类商品被杨晨略过了,而其它诸如首饰、化妆品、床上用品等众多专柜,杨晨也无意光顾,至于家电类,杨晨倒是需要的,不过彩电冰箱什么的,家里也有,虽然都不是最好的,但特意搬个大东西回去,不需要考虑,就被杨晨否决了,何况现在不可能再收到什么台了,电视收音机这类需要配套服务的,基本上失去了其价值,虽然还能看看碟片打打游戏,但这些完全可以由电脑代劳了。想到电脑,这倒是个不错的东西,家里那个已经落后了,过会儿,不妨到专卖店选个最好的笔记本带回去。
  逛到最后,杨晨惭愧的发现,所有地方中,唯一让自己留连过一阵的,只是那个儿童专区。此外,就是在文体区杨晨稍作停留,本来,他摸摸这碰碰那的,都十分喜欢,但很快,杨晨意识到无论是棋牌,还是足球篮球等各种体育用品,都是多人游戏,一个人玩,怎么也玩不出什么趣味来,最后,只是拿走了套飞镖。不过,其间的一次意外,倒让杨晨又产生了种新的乐趣。
  当杨晨拿下个足球随便踢了几下后,一次没掌握好力度,将一面大镜子打得粉碎。就在那特有的碎裂声响起时,杨晨心里一个哆嗦,完了,闯祸了,当时习惯性地就想溜走。然而,当杨晨心虚地四顾一下后,他猛然发现,无论自己做错什么,无论自己破坏了什么,现在都不必负责任了。于是,一股破坏的欲望,不可截止地升了上来。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换个姿势,再来一次。杨晨对自己说着。
  懒得去捡球,杨晨又从架子上拿下另外一个个足球,摆好在地上,瞄准不远处另一面镜子,一脚吊射。眼看着它越过柜台,划出条美妙的弧线,向镜中的那只足球虚象飞去,杨晨为自己比了个大大的V字。没想到的是,那面镜子似乎质量不错,或者是杨晨追求了角度,力量不够,反正足球落下,镜子无恙。
  杨晨火了,转身拿起个篮球,对着镜子用力砸去。这次,因为过于急躁,加上有些轻敌,不甚远的大目标,竟然没有砸中。杨晨羞红了脸,一边去捡刚才的足球,一边问候着那面镜子的雌性长辈,如果它有的话。
  捡回一个足球,杨晨选了个正对着镜子,又没什么障碍物的角度,一脚怒射。镜子应声被碎尸万段。然而,杨晨还觉得不解气,更确切的说,该是不过瘾,继续向下一面镜子发起进攻。一时间,大厅里砰砰啪啪的声音不断,那面镜子的所有直系亲属,还有大部分的旁系亲属——玻璃,一个个都遭了殃,这似乎就是古人所说的株连吧。
  一阵发泄后,杨晨仍没得到满足,想了想,他再次来到家电区,拿出铁锤,便要砸向一台大彩电。高举了会儿锤子,杨晨不由的有些犹豫,那台大屏幕彩电,不说其价值,就是它的外表,看起来也蛮漂亮的,真是有点下不了手。
  但最后,还是破坏欲压倒了一切,杨晨终于一锤定下了那彩电悲惨的命运。既然开了头,下面的就好办了。不再犹豫,杨晨冲入家电大阵,左一锤,右一锤,如入无人之境,啊,不对,本来就是无人之境了。不到片刻,所有陈列品齐遭大难,就是那几个冰箱,也被杨晨砸得不成冰箱样了。
  带着一身大汗,杨晨长出了口气,真是过瘾啊。可是,一会儿后,当杨晨回头再看那满目创痍的战场,不由也有了一丝悔意,那些现代科技的产品,配上原始野蛮的破坏,实在算不上什么艺术。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么一通发泄,杨晨的心情竟又舒畅了许多。对着电器们的残骸鞠了个躬,陪了句不是,杨晨便离开了百货大楼。
  在这里,找不到什么好玩的,想来别的百货商场也没多少意思吧。杨晨决定不再去大商场,而是找些专门的店铺玩玩。显然,新华书店是杨晨的首选。一路上,各种各样的商店经过了许多,不过大多是服装店,杨晨看都不去多看,直接就过去了。只是有一家店,让杨晨逗留了很久。
  那是个礼品店,小小的铺子,本来不会被杨晨注意到,不过它门虽关了,灯却亮着,不由杨晨不注意。而一看之下,店里奇奇怪怪的东西,立刻把杨晨给吸引了。老规矩,砸开玻璃门进去,杨晨一件一件的研究起来。
  这里的东西,大多是用来恶作剧的,很对杨晨的胃口。有一开盖子便跳出条小蛇的魔盒,有一受压迫就会发出怪响的坐垫,有一抽就会被蟑螂摸样的夹子夹住的口香糖,有手指一靠近就会被咬住的骷髅头……还有很多东西,杨晨确定有鬼,但具体怎么害人,却琢磨不出来,本来想带回家好好研究一番,但想想,这些东西,主要的乐趣在于耍人,而现在除了自己,也没谁能被耍的,就把它们放在一边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离开时,杨晨戴上个骷髅头套,这玩意做得挺逼真的,不,不是逼真,该说是吓人,恐怖的脸容,两个黑洞洞的眼眶,还有那在他控制下不断淌下的鲜血,就是真的鬼来的,恐怕也会被吓一跳吧,杨晨得意的想着。
  没再作停留,杨晨直接来到目的地——新华书店。破门而入后,凭着刚才商场里拿的玩具枪的光亮,杨晨很快找到了电灯开关。开了灯,杨晨正想四处看看,突然,玻璃橱窗外,一个恐怖的骷髅头满脸是血,直勾勾的看着杨晨。
  几乎在瞬间,杨晨的心就跳到了嗓眼,差点就大叫起来。但很快,杨晨意识到这是他自己,顿时,脸红不已,刚才不还照过镜子吗?怎么这么快就忘记了,杨晨扔下头套,还有些不解,估计是因为这个头套太恐怖了吧。被这么一吓,过了好久,杨晨的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真是天作孽,犹可及,自作孽,不可活啊。
  四面看了看,杨晨决定先去找些美女图册,也好压压惊。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想来古人也不会骗人。
  “颜家小姐,小生看你来啦”。杨晨心中一声欢呼,快步走向艺术区。果然,杨晨找的第一本,就是以女性为主的油画册,可惜他不会欣赏,只觉得五颜六色,好看是蛮好看,但画中的女子,却不符他的审美标准,于是,杨晨丢下画册,专心找起人体艺术摄影集来。
  没费多少力,杨晨就在角落里找到五本,其中四本彩色的,一本黑白的。杨晨不由的一阵雀跃。以前,杨晨早就知道有这好东西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一睹其真面目,毕竟受传统思想影响颇深,若在平时,别说要他来买这种东西,就是凑近了看上几眼,也总觉得不好意思,而现在,这已不成什么问题,虽然还有点昔日思想作怪,但随着时间的过去,相信自己会越来越习惯这种新生活吧,杨晨想着。
  先拿了本彩色影集,只翻了几页,便看得杨晨面红耳赤,血脉贲张。其实,在大学里,比这更露骨的图片,甚至电影,也看得多了,不可谓见识不广,不过,网上那些图片里的女人,难得有个长得可以的,而那种种丑态,也使本来的普通姿色变成丑陋,反观这些摄影集,不但模特的质量普遍要高些,那遮遮掩掩的样子,若隐若现的娇躯,反而更增诱惑。而且,以前看时,一般总和同学一起,也不好意思表露出太大的兴趣,看得过分仔细,现在则不同了,只一会儿,就看得欲火高涨,不过,至少刚才的恐惧,是完全被消解了,但杨晨也不敢再多看了,放下图册,向其它区域走去。
  古典文学,科学技术,人物传记,现代小说……书店里绝大部分的书籍,杨晨多少都有些兴趣,甚至繁体版的《周易参同契》,影印版的不知道什么体的《太玄经》,杨晨也很有兴致去翻上一翻。不知不觉中,天都快亮了,杨晨的肚子也开始抗议起来,有些不舍地放下手中看了一半的《拿破仑传》,杨晨从书堆上站了起来,活动一下早已酸麻的双腿。
  这些书,杨晨有太多想带走的了,不过,也正因为喜欢的太多,杨晨反而不知道该选哪本好,最后干脆什么都不拿了,反正书也不会长脚跑掉,想看的话随时可以来。杨晨这么想着,随手关了电灯,便向记忆中就在附近的食品大楼走去。
  想不到,看书时多了选不出,吃东西时品种多了也同样为难,在大楼里转来转去,杂七杂八的食品,倒让杨晨有种无从下嘴的感觉。最后,杨晨还是拿了两袋薯片,准备一路吃着回家。不过,走到门口时,注意到架子上挂着的的烤鸡,杨晨又改变了主意,那玩意也能一边走一边啃,更重要的是,它经不起放,过几天就会变质了,而薯片好歹还能多放一段时间。
  一只鸡吃完,杨晨也差不多到了家。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杨晨就上床见周公去了。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第六章
 
  一觉醒来,还是大白天,这次杨晨有了经验,先看了看时间,还好,这次没再睡成一天一夜。
  起来吃了点饭,杨晨又开始琢磨到哪儿找好玩的东西了。大商场没啥好去的了,电脑专卖店还去一下,新华书店不错,不过自己最喜欢看的小说都没有,今天先去找找私人小书店吧。
  打定主意,杨晨便整装出发了。这次,因为要满城找书店,杨晨骑上了自行车。说实在的,这车真的不怎么样,原先从南京骑回的那辆很不错,却被杨晨扔在苏苏的学校大门外了,而后找的那辆,看起来蛮好的,骑着却怎么都没原来的舒服。不过不管了,有总比没好,看见好的再换吧。正要上车,杨晨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转身上楼,找了个手电筒,嘿嘿,这样晚上找电灯开关就方便了。
  首先来到离家最近的一个小书店,以前当学生时常来租书看的,可是,一看之下,杨晨傻了眼,整个一片房子,都被烧得乌漆抹黑的,不知道是哪家惹的祸,把整个区域都被连累了,别家的情况杨晨也没兴趣去看,但至少这书店,是不能指望留下点什么了,别说那些易燃的书籍和书架,连屋顶都被烧了个窟窿。眼看没什么指望了,杨晨重新上车,向印象中另一家比较近的租书店骑去。
  然而,杨晨再一次的失望了。这次,倒不是因为火灾,而是杨晨找不到书店了。杨晨敢和任何人打赌,自己绝对没有记错地方,苏州城的大小书店,他哪个不熟悉了?而这里这个,杨晨也来过无数次了,但现在,那块地方,却变成了一家服装店,房子也大大变样了,看来,离家没多久,沧海就变桑田了呀。
  终于,第三家书店没让杨晨失望,好端端的在原来的地方,既没搬家,又没被烧。只是,所谓事无完事,这家店,竟然还是木板大门,费了杨晨好大一番工夫,才终于撬开一块。进了书店,看着书架上一排排五颜六色,或新或旧的小说,杨晨顿时感到这门撬得值得。虽说这些书,网上大多也能找到,不过毕竟还是实体书看着舒服,而且有些书还是盗版出得比网络快。四面环顾一下,几个特大书架,都排满了各类小说,看样子比他上次来时多多了。
  来到书架前,第一眼,杨晨就发现了自己的最爱——《子不语》,这部小说,写出了一种无比的寂寞,书中,拥有了一切的人,却也是那么的痛苦,这和杨晨现在的情况,倒是非常的相似啊,只可惜那花里胡哨的封面,看着有些不爽,本来高雅的东西,被硬生生的抹上一层俗气,也许是市场需要吧,反正杨晨是搞不明白了。小心地把书放入包中,杨晨继续找了起来。嘿嘿,《紫川》,《英雄志》,《天鹏纵横》,《飘邈之旅》,《魔法学徒》……喜欢的小说,看来都在这儿了呀。杨晨越看越开心,真有点想把整个书店搬回家去,或者干脆把家给搬过来。不过,毕竟这些都是自己的了,不必着急,还是先把那套《子不语》给看完吧,自从它出版之后,就只能在网上东一点西一点的找OCR版本看了,搞得实在是不爽,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有全本的,看来这店主也很神通广大嘛。
  开开心心的从店里出来,杨晨顺手把门板放了回去,因为下次还要再来,要是不关好,万一下大雨,说不定有些书会被打湿,那可就亏大了。
  时间还早,杨晨不想这么急着回家,就骑上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一路上,杨晨又经过了一家书店,两家礼品店,不过,进去后,杨晨大失所望,倒不是说东西不好,只是都大同小异,和先前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几条街下来,找到好书的喜悦已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又是那无比的无聊。
  转了大半天,杨晨唯一的收获是在一个警局找到把手枪,这可是真家伙,手枪入手,杨晨又有了些做梦般的感觉,这可是杨晨从小梦寐以求的东西啊,虽然军训时也曾开过枪,却是晕乎晕乎地开了枪就走人,和现在把真手枪揣在口袋里带走,那感觉可明显不同。
  找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找到多余的子弹,而其它几扇门撬了会儿也没撬开,杨晨只好作罢,也放弃了试枪的念头,就那么几颗子弹,他可舍不得浪费。不过,虽然有些遗憾,但此时,杨晨更多的还是兴奋,一枪在手,豪气大有,杨晨只觉得自己浑身是胆,真希望突然跳几个歹徒出来。不过,若是真有歹徒的话,估计这时候自己和他谁也舍不得杀谁吧,到时,警匪一家,就不再是戏言了。啊,不对,杨晨转念一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警察了?真是拿了把枪就得意忘形,都快忘记自己是谁了。不过,警察当不了,扮个牛仔总成吧?杨晨这么想着,第一次进了家服装店。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从店里出来时,杨晨头戴一个酷酷的圆帽,脖子里系着条小丝绸围巾,身穿皮马甲,腰挎一把手枪,自我感觉可真是不错。
  一个牛仔该干些什么呢?杨晨努力地想着。现在,自然不会再有什么印地安人,就算是有,自己也不会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而且,理智点想想,真要打起来,哪怕对方也只有一个人,估计最后被屠杀的还是自己吧。不过,打不成架,当个侠盗倒是不错,当然,得到的东西只能是归自己啦。想到这里,杨晨兴冲冲地闯进一家民居,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现金,存折,首饰,古玩……几个时辰下来,杨晨早已找到了一大堆。其实,这些东西,杨晨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现在更是毫无用处,但给他带来快感的,不是这些财产本身,而是寻找它们的过程。所谓的寻宝,也就是与各种各样心态的,或粗心或细致的屋主斗智,个中滋味,真是其乐无穷啊。而且,除了苦思冥想的乐趣,找到目标的喜悦,在这同时,还不断有各种意外的惊喜出现,比如诸多秘藏的情书,各种古怪的收藏品,还有大人锁起的成人影片,情趣用品,小孩偷藏的小说漫画……其中最有趣的一家,父子俩竟然各自珍藏着同一套《龙虎豹》光盘。
  所有的一切,让杨晨乐在其中,不知疲倦,甚至饭也顾不上吃了,一家一家地进行着大搜索。而随着时间的过去,经验的积累,杨晨撬锁的速度越来越快,偷盗的本领也越来越专业了,一般的人家,杨晨进屋后扫上两眼,就能大致知道其贵重物品的可能所在,而各种稀奇古怪的藏宝方式,也不断被杨晨发现。现在,杨晨总算理解了小说中的那些盗贼,为什么自己不愁吃不愁穿还要冒险去偷窃,因为现在自己也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了,当然,此时杨晨还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没有危险,也不会产生负罪感。
  然而,就在杨晨兴高采烈地在又一间居民房寻宝之际,一个意外发生了——整个屋子的电灯突然熄灭了。大事不妙!杨晨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当即打开手电筒照明,用最快的速度冲出屋子。不出所料的,刚才还灯火通明的街上,现在是漆黑一片。除了杨晨手中的电筒,就只有天上那镰刀状的月亮发出的微弱光芒了。
  完了,没电了!杨晨呆呆的站在那儿,脑中一片空白,刚才寻宝时的兴奋之心早已不翼而飞。
  过了好久,杨晨才回过神来,也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先前,杨晨先是沉浸在骤去亲人的悲痛中,然后又沉迷于四处取乐,根本没想过自己的将来,甚至自己的生存。而此时,不得不仔细考虑一下了。
  现在,应该是发电厂停止工作后,储存的电量被耗完,或者是电厂因为无人管理,发电机或什么中转系统出了什么故障,反正,电是没了,以后,电脑,空调,微波炉,电饭锅,电冰箱……一样样都不能用了,而电灯,也只能靠手电筒来代替了,商店里的电池虽然库存足够,却总有失效的一天,以后自己就只能点蜡烛了吗?而电没了,自来水又如何?杨晨不知道水厂如何工作,但哪怕是全自动控制,在没人管理的情况下,也总会有出事的一天,而且虽然自己一个人用不了多少水,但谁知道哪儿水管泄露,或者哪个死在水池边的家伙没关上水笼头。看来,终有一天,自己也不得不自己去井边打水。
  其实,水电两样,还不是最关键的,大不了自己去吊几桶水,大不了晚上不出门罢了,但这食物问题,却是致命的。现在,全国的超市、食品商场里的存货,从量上看,足够自己吃上几千几万年的了,但有这么食物,不等于自己就能吃这么久,它们总有变质发霉的一天,想想超市里这些东西,就算保质期特长的,撑死了也不过三五年吧,到那时,去哪儿找吃的?难道要自己种?可杨晨知道,自己这个从小在城市长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学生,哪知道该种些什么,又怎么去种?看来这几天要找些农业方面的书来看看了。不过,也不能只吃素的,荤菜怎么解决?自己去打猎吗?
  想到打猎,杨晨忽然心中一动。这次的惊变之后,杨晨开始还以为所有的生物都灭绝了,但随即发现各种草木都活得好好的,至少植物都没事,而刚才在入室行窃时还找到了一些小猫小狗,加上不时发现的各种昆虫,说明大多数动物也该没事,很可能,大规模死亡的只有人类。但这又是为什么?若说这是什么巧合,或是什么自然现象,杨晨绝对不会相信,死一个两个很正常,但只有一个两个活下来,那与其相信是什么科学因素,还不如相信鬼神之说,或者什么九星连珠的玄学来得实在,要不,就是科技高度发达的外星人所为了,也许他们在试验什么武器,或者进行某种研究,也许,他们正在观察着自己的各种举动吧。想到这里,杨晨似乎真有种被窥视的感觉,不由的感到浑身不舒服。
  此外,这些数之不尽的尸体,也渐渐开始有腐烂的迹象了。以前,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加上一丝恐惧之心,杨晨一直没去细看这些尸体,也没多想过相关问题,但现在,杨晨脑中不由浮现起枯骨遍地,满城腐臭的未来,随之而来的瘟疫,自己该如何躲过,而若是生了些病,又该如何治疗?接踵而来的问题,实在令杨晨头痛不堪,真有点不敢想下去了……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第七章
 
  快三百年了,三百年没回家,不知道母星发展成什么样了,科技有没有别的地球发达,中华民族是否也称雄于世界……方仲永带着无限的感慨,以及无穷的疑问,渐渐接近了地球。
  早在两百多年前,方仲永修道大成,自觉领悟了天道后,就依照昔年陈抟老祖的嘱咐,离开了地球,探索宇宙的奥秘。在这近三百年里,他到过无数的星系,也找到过上千个文明星球。然而,令他不解的是,这么多文明星球,环境都极为相似,这也还罢了,但星球上的统治者,都是人类,与地球人一模一样的人类,这还不算,这些人类,竟然有着相似的语言,相似的城市,甚至完全相同的历史。每个星球上的人类,都称自己是地球人,都有着七大洲四大洋,也都有着四大文明古国,七大奇迹……而方仲永最关心的中华大地,也都有过三皇五帝,有过夏商周,有过秦灭六国……若非从唐朝开始,各个星球的历史走向,有所不同,方仲永真会以为自己转了一圈又回到母星了呢。
  现在的方仲永,早已不是那两百多年前,刚从长眠中醒来时,什么也不懂的道士了。在游历了诸多文明星球后,他的见识之广,早已无人能比,许多事情,他虽然不知其所以然,但看过一遍后,以其聪慧,知其然还是不在话下。无论是宇宙飞船,还是最老式的汽车,无论是新研发的智脑,还是最原始的电脑,方仲永都能摆弄两下,而各种关于人类起源,宇宙奥秘的书籍,也被他看了个遍,甚至各种玄幻小说都没放过。但正是这样,方仲永才更为疑惑。
  其实,无论是历史进程,还是科学技术,各个星球的发展,虽然并不一致,却也没特别离谱的地方,但奇就奇在,各个文明星球,各种不同文明,是那么的相似,尤其是开始一段的历史,几乎是完全相同的。这就让方仲永百思不得其解了。难道真有个创世神,创造了这些文明星球,然后将文明神为的调到从唐朝开始,让大家有个共同的初始值?那唐朝之前的人类又如何解释?难道神强迫他们说一样的话,做一样的事吗?
  这个问题,真是越想越复杂,方仲永虽然聪明,却是胜在博闻强记,至于理性分析,却非他所长,他也早就放弃去解开这迷团了,只是把自己出生的那个地球称作母星,把其它各地球依访问次序编个号,叫做一号地球,二号地球……其它却不多管了,反正,陈抟老祖说过,凡事多听听那个杨晨的意见,想来他点子多,就交给他去为难吧。方仲永不负责任地想着。
  眼看越来越接近母星,方仲永也调整了一下姿态,不再加速,而是伪装成一颗陨石,划过道亮丽的弧线,向着家乡飞去。从刚才看到的几颗人造卫星来看,母星文明也发展得不错了,就不知家乡如何了,是否还是被满洲人统治。
  绕过大半个地球,方仲永对母星的经济分布也有了个大概的印象,从高楼大厦的密集程度来看,似乎最发达的地区在北美洲,而不是中华各族所在的东亚,不过也没关系,我既然回来了,还怕汉人不兴旺吗?陈抟老祖只说我离开前不得干预,却没说回来后也不能出力啊。方仲永不由地考虑起如何利用带回的高科技和各种资源了。
  随着高度越降越低,方仲永也越来越不安起来。按理,人造卫星都升天了,飞机该更早就有了吧,可是到现在为止,方仲永始终没在空中见到一架飞机,而运足目力看去,地面上似乎也没有那川流不息的汽车,能勉强看见的几个现代都市里,似乎缺少着那种特有的喧哗,却多了份宁寂,感觉上,甚至有点死气沉沉的。想到这个词,方仲永心中不由的一阵不舒服。
  再降下了些,凭着过人的视力,方仲永已能看清地面的景象,或者说,惨像。街道上,横七竖八的停着些汽车,却大都撞毁了,有的还有明显焚烧过的迹象,而路旁的建筑,有许多也同样被祝融光顾过,至于人,活着的不见一个,死尸倒有不少横在街上,或在车中。万万想不到,多年后回到母星,竟是这副模样,方仲永心中惊骇莫名。这两百多年里,他目睹过无数生离死别,也曾亲眼见证了几次异常惨烈的世界大战,甚至整个文明种族的灭绝,但那些,他只是以一个外人的身份,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去观察,虽然也有所触动,但毕竟事不关己,在经历过几次后,也渐渐变得麻木,能做到熟视无睹了。然而,在这里,在这个地球,可是他方仲永的家啊,可是生他养他,曾让他栖息数百年的地方啊,对母星,方仲永始终有着一份深深的眷恋之情,诸多的地球,虽然看起来无甚区别,但在他心中,母星的地位却是不可动摇的。现在,看到这副灾后景象,如何由他不惊?看到这些,方仲永再无迟疑,解除了伪装,直接向地面飞去。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0

  踏上大地,方仲永即刻盘膝坐下,将神识铺天盖地地散发出去,以求找到一两个幸存者。但愿老祖说的那个杨晨能幸免于难,否则的话……想到老祖的嘱托,方仲永心里一阵烦躁。当初,莫名其妙的被老祖找去,听了通莫名其妙的话,开始时,还半信半疑,后来,眼见老祖所说,无不应验,才渐渐重视起来,也努力修炼起老祖传下的功诀。果然,在两百多年前,方仲永终于悟通了天道,有了老祖口中的无上神通,而随着他踏遍七大洲四大洋,乃至冲出母星,见识了无数外星人类,方仲永对老祖的话越发的信任,因此算准了日子,到现在才回母星,寻找那个叫杨晨的人类。难道,自己还是回来晚了吗?如果找不到他,那依老祖所说,这世界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方仲永一边想着,一边扩大着神念搜索范围。忽然,他心中一动,再仔细一探,果然发现了一个活人,就在不远处的城市里,方仲永大喜,收回神识,便向那人所在处飞去。但愿那人就是杨晨,就算不是,也至少能从他口中得知灾难原因,若是知道杨晨下落就更妙了。方仲永一边祈求着老祖保佑,一边加快了速度,转眼间,便来到那人跟前。
  刚要开口,却见那人被吓得不轻,方仲永便改口道:“这位兄台莫惊,在下并无恶意。”看他一副东方人模样,又是在中华大地上,方仲永先用了另一文明星球上新中国的普通话,见他不答,又换了几种方言,古话,甚至用上了多国外语,对方却始终不吭一声。
  只见对方二十出头的模样,一张国字脸,略见黝黑,浓浓的眉毛下,两只大眼甚是有神。在自己现身之时,此人明显有些惊惶,但表情很快就平复下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随后面无表情地打量了自己一番,在听了自己用各种语言的介绍后,嘴角似乎有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但仍是无甚表情,反而拖来把椅子坐下,向后一靠,最后干脆连眼睛也闭上了,不再看着自己。
  眼见对方举止怪异,方仲永心中纳闷,却断定对方能听懂自己的话,当下又改回普通话,耐心说道:“这位兄台,在下确实没有恶意。鄙姓方,名仲永”。说到这里,方仲永只见那人眉毛一动,不由一奇,难道他听过我的名字?也许是同名之人吧。
  虽然有些疑惑,方仲永还是继续说着,“方某修道有成,离开地球已近三百载,今日归来,却见哀鸿遍野,若小兄知其前因,有望相告一二。”
  听到这里,那人不再假寐,睁开双眼,第一次开口道:“你也是地球人?”
  地球人?方仲永一愣,又很快醒悟过来,此人指的自然就是母星,当下点头道:“正是。方某自小便在地球长大,直到二百余年前,才飞升离去。”
  “飞升?你是修真者?有什么证明?表演一下先。”那人看来有些好奇,却仍坐在椅子上没动。
  表演?怎么表演?方仲永略加思索,手指一勾,便让那人浮在半空,跟着自己也飘了起来,然后凌空摄来桌上一只玻璃杯,静止在那人面前,接着双手一分,那只杯子竟然一下子分成两只,每只都与原来的一模一样。
  方仲永面带微笑,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人由刚被升起时的失措,到随后的惊异,再变成享受,直到杯子一分为二后的目瞪口呆,而最后,却是一副狂喜的样子。
  “如何?你可信了?”方仲永待那人稍稍平静,笑着问道。
  “信了,信了”,那人头点得如小鸡啄米一般,“你,不,前辈,前辈是来当我的领路人吗?”
  “领路人?那是何意?”方仲永显然不明白。
  “嘿嘿,一时口误,一时口误,那是玄幻小说里的叫法,意思是……”,那人想了想,“意思就是师傅吧,前辈是来收我为徒的吧?啊,不对,刚才你说什么来着,你,不,前辈是来问话的?”说到这里,那人略显沮丧。
  “呵呵,要收你为徒,也未尝不可。”方仲永笑道。眼前这人,资质虽不如自己,却也算是不错的了,尤其他劫后余生,让方仲永动了些恻隐之心,刚才探察之际,方仲永已发现,方圆千里之内,除了此人,再无人烟,这么些日子,想来他也吃了不少苦了。“只是,此时方某有件要事欲办,须得寻到一人。”不顾那人正在雀跃,方仲永续道。
  “寻人?”那人一愣,“前辈啊,你恐怕要失望了,照我看,这地球上,多半只有我一个活人了,不,多半只有我们两个活人了”。
  眼见方仲永脸露愁容,那人想了想,小心翼翼地说:“不知前辈要找什么人,有没有姓名照片?是不是一定要找活的?如果不论的话,我或许可以带前辈去找。”
  方仲永听了,仍是愁容不展,叹道:“人自是要活的,方某此来,便是找他,有要事相商。”顿了一顿,方仲永续道,“吾亦不知其相貌,只知此人姓杨,单名一个晨字。”
  突然间,那人神色怪异起来。
  方仲永一见,不由大喜,忙问道:“莫非你便是那杨晨?”激动之下,声音也有些颤抖了。
  那人摇了摇头。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八章
 
  眼见对方摇头,方仲永一颗心直沉到了谷底。
  那人见方仲永瞬间又变得垂头丧气,不由的暗暗发笑,却赶紧解释道:“前辈先别失望,我确实名叫杨晨”,顿了一下,续道:“只是这名字现在太普通了,我刚才摇头,是因为不知道前辈到底要找哪个杨晨。”
  听了这解释,方仲永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想自己自幼就被人称为神童,这数百年来更是游遍各文明星球,阅历不可谓不丰,今日却连连吃蹩,本来是自己在逗他,后来却被他搞得忽喜忽忧的,尤其是最后那下子,摆明是故意摇摇头来耍弄自己,偏偏一口一个“前辈”,让自己发不起火来。也是自己关心则乱,才着了这小子的道。现在,这儿仅剩下这小子一人,也不知是否是老祖所说那个,不过,看老祖先前预言的灵验,他叫我现在回来,定有深意,那眼前这杨晨多半错不了了。
  打定主意,方仲永脸上不露声色,缓缓道:“你既叫杨晨,方某要找之人,多半便是你了。”
  “那前辈现在没事了?嘿嘿,恭喜前辈找到我了。现在前辈能收我为徒了吧?”说着,杨晨便要下拜。
  “且慢,”方仲永轻挥衣袖,一股大力传去,阻住了杨晨的下拜。“方某可未曾说过收你为徒。”
  一听之下,杨晨登时急了。“前辈,你刚才不是说过,要收我这徒弟,也未尝不可吗?难道你想耍赖?我可才帮你找到人呀,不会这么快就过河拆桥吧。啊,对了,前辈找我有什么事吗?”
  “找你之事慢谈。这徒弟,方某万万不收。”方仲永强忍住笑意,继续调侃。
  杨晨此时却不着急了,反是一副得意的样子,“前辈见多识广,该知道一种叫录音机的东西吧?”
  “录音机?”方仲永故意一皱眉头,“若你欲以此威胁本人,可是打错了算盘。说不得,今日方某可要杀人灭口了。”说着,作出副凶狠的样子。
  杨晨一下子慌了,赶紧道,“前辈别生气,我刚才是开玩笑的。不拜师就不拜师吧,这里没有什么录音机,刚才我是随口乱说的,前辈别当真,别当真。再说了,现在也没别人在,就算有录音,我也找不到人来听啊。”
  方仲永暗暗好笑,差点又被这小子摆了一道。看他也真的急了,方仲永不再逗他,笑道:“你也莫生气,方某适才说言,亦是玩笑。”说着,停了一停,欣赏了下杨晨面部表情的变化,又续道,“方某不收你为徒,只因欲与你平辈论交,并非不愿授艺”。
  杨晨听了,却似乎并不怎么吃惊。只见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方仲永一番,眼光里有着三分好奇,却有七分怀疑。想了想,杨晨小心地说:“老方啊,你看我是什么天命之子,所以故意来接近我,想得点什么好处吧?不是的话,就当我没说过。还有,你说要和我平辈论交,不过,你说的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配上你这身古董装,怎么都不觉得和我是同辈啊。”
  “那现在这样行不行?”也不见方仲永有什么动作,那身长衫就变成了现代休闲装,连发型也跟着变了。“呵呵,不好意思,自己习惯了,一时没注意。”
  杨晨摸了摸方仲永的衣角,一脸的羡慕。“老方啊,你这是换了身衣服,还是把它整个的变了?我也能学会吧?还有刚才那个把杯子分成两只的法术。”
  “不过是些雕虫小技罢了,”方仲永笑道,“你要是想学,我自然都能教你。不过,这地球上怎么回事?怎么人都死光了?”
  听方仲永提起这事,本来兴高采烈的杨晨,情绪顿时有些低落,“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一觉睡醒,就变这样了,好象除了我,全世界人都没一个剩下的。老方,你神通广大,一定知道些什么吧?”
  方仲永摇了摇头,神色有些黯然。“我也不知道。两百多年前我就离开地球了,一直没回来过。没想到这次回来,却见到这副惨像。”
  “两百多年前?老方你现在几岁了?不是妖怪吧?”杨晨又开始打量起方仲永来。
  “呵呵,我可是绝对的人类,如假包换,”方仲永不以为杵,想了想道,“我今年该是九百二十岁吧。”
  “九百二十?”虽然早有准备,杨晨还是被吓了一跳,“那你是生在宋朝,还是元朝啊?”杨晨的历史显然不怎么样。不过,不等方仲永回答,杨晨又问道:“你说你叫方仲永?不会是王安石写的那篇《伤仲永》里的那个方仲永吧?”
  “《伤仲永》?”方仲永一奇,显然没听说过,“那是篇文章吗?我没看过。不过王安石我倒是见过。你说那篇东西叫《伤仲永》?那九成是我了,当年我见他时,正全力修道,所以假装平庸,估计他气我不争气,才写了那篇吧。这篇文章流传至今吗?”
  “是啊,在我电脑里还存着呢,不过现在没电了,开不了它,不然就能让你看看了”,杨晨指了指桌上的电脑,有些泄气地说。
  “要电,那还不容易?”方仲永拔下插头,握在手中,伸手按下电源开关。
  看着正在启动的电脑,杨晨又是大奇。不过,他奇怪的倒不是方仲永能把自己当电源用,现在自己早已把他看成真正的仙人,有些什么异乎常理的本领都不会觉得奇怪,令他好奇的,却是方仲永对电脑的熟悉。以他的想法,仙人应该都是些不食人间烟火,不懂现代科技的老古董,但眼前这位,刚来时虽然有些别扭,但一口口流利的外语,也曾让杨晨吃了一惊,而现在看他,白话说得很流畅,也知道什么是现在时兴的衣服,甚至对电脑似乎也不陌生,真是奇哉怪也。不过,再想想小说中那些混迹在人间的妖怪或道士,杨晨也就释然了。
  等电脑启动,杨晨打开存放古文的文件夹,找到《伤仲永》一文,打开给身边这个文中主角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看着王安石对自己的记述,方仲永回想起那几乎被遗忘的童年,不由的痴了……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九章
 
  一觉醒来,杨晨一边洗漱,一边回想着这一天里,不,这一个月里发生的事,如在梦中,甚至比梦境更为离奇。一个月前,那仿佛堆满世界的尸体,一天前,那似乎无所不能的仙人……虽然平时做梦也不少,却也没荒谬到这地步,看起来,倒象是玄幻小说中的情节似的。想到小说,杨晨又偷笑起来,没想到方仲永这神仙般的人物,也突然迷上了玄幻小说,整整一天,除了指导自己练功,就一直抱着电脑在看,还不时的拍案叫绝,几次差点被他吓得走火入魔。不过,神仙就是神仙,方仲永看书的那个速度,又把杨晨吓了一跳,一部近百万字的《子不语》,竟然十多分钟就读完了,偏偏他还不满足,直缠着杨晨要同样级别的好书,搞得他异常郁闷,这样的书,哪有这么多给他看的,那寥寥几本,以他这速度,还不在一两个小时内全部搞定?后来,杨晨烦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二流三流的小说也全部推荐给他,总算让他安静下来。
  出了卫生间,却见方仲永已经在客厅里等他了。杨晨一奇,“老方,那些书你都看完了?”
  “哪有?那么多书,就算我看得再快,也不可能现在就看完。只是一本不如一本,越看越觉得无聊,后来干脆就不看了。”方仲永解释了一下,又道:“我刚才又用神识搜索了一遍,整个地球上,确实只剩我们两人了。”
  杨晨突然想到个问题,便问道:“老方,我问你,假如你来杀的话,能不能在几分钟内把所有人杀光?就象现在这样。别多心,我不是怀疑你是凶手,只是随便问一下,作为参考”。
  “参考?什么参考?”方仲永想了想,摇头道,“我做不到。若是几分钟内毁了这个星球倒是不难,无声无息的杀个人,也很容易,但要这么一个个来,瞬间弄死几十亿人口,我的能力还不够。”
  “那就是说凶手的修为在你之上了?或者说,凶手有很多人了。老方,象你这样的修真者,一共大概有多少人?有多少比你强的?另外,听你说,除了地球,还有许多文明存在,会不会是哪个高科技文明干的?”杨晨一边思索,一边问着。
  方仲永显然有些疑惑。“你说的修真者,就是玄幻小说里的那些吧,和我这样的求道者倒也差不多,不过,这些年来,我见是见过一些,但别说比我强,就是修为和我稍稍接近些的,也一个都没有。至于外星文明,这个地球已经发展得不错了,比这地球先进的,没有几个,而且都在宇宙另一端,以他们现在的能力,还到不了这儿,别说杀人了。”
  “这个地球?”杨晨听方仲永多次这么说,不由有些奇怪,“难道还有别的地球不成?”
  “是啊,不但如此,我见过的每个文明星球,都称自己为地球,而他们的文明,包括种族,语言,科技,文化,都与我们这个地球差不多,所以我把这儿叫做母星,把其它地球依次排序。”方仲永耐心地把自己这近三百年里的见闻大致介绍了一遍。
  听着这些奇闻逸事,杨晨开始时饶有兴致,后来却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了,等方仲永说到将各文明星球一一编号时,打断了方仲永的介绍,“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有了个奇怪的想法,你看我们现在,象不象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杨晨组织了一下语言,接着道:“我们进行科学研究时,往往找一批初始状态相同的样品,编好号,分成几组,然后放到各种不同的环境中,看它们后续发展的不同。老方,依你看,我们这个宇宙,是不是有点这种味道?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些已经不能算是巧合的巧合。”
  说到这里,杨晨显得有些沮丧。“我们这些人,恐怕都是另一世界的智慧生物创造出来的实验品吧。”再看看方仲永,却见他低头沉思不语。过了一会儿,方仲永抬起头来,有点自言自语地说道:“现在,我有点明白为什么老祖指名要我找你了。”
  “老祖?”杨晨又有些疑惑,“昨天就听你说,你是那个老祖派来找我的,他是你师傅吗?怎么会找上你的?又对你说了些什么?他的本领该比你大吧?”
  一连串的问题,方仲永都有些招架不过来了,只好把小时候遇到陈抟的那段经历一一道来。杨晨听了,却更奇怪了,“听你这么说,那个陈抟老祖,还没你牛,你都不行,他怎么会预知未来的?”这一点,方仲永道行大成,知道自己已远胜陈抟时,就曾想过,却始终不得其解,现在杨晨问起,也只是摇了摇头,表示不知。
  眼见毫无头绪,杨晨也不再想这个问题,自己泡了袋方便面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与方仲永闲聊着,听他讲述各个地球的不同之处,顺便也介绍一下母星的近代史。当听方仲永说起有个星球与地球一模一样,无论是历史还是人类,都和母星没有丝毫差别时,杨晨一口面没吃下,就含含糊糊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去看看啊?你带我过去,该没问题吧?在母星上你还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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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仲永笑道:“带你去自然可以,在这儿我也没什么事了,主要就是来找你,不过,现在去可不行。按老祖所说,你在将来是异常关键的人物,而你现在没有任何修为,带你出去,万一我有个什么疏忽,你可没有自保能力,还是先在这儿训练你几年再说。”
  “几年?”杨晨顾不得吃面,大叫了一声。“到底要几年?现在去不成吗?你不能替我打通经脉,再给点灵丹妙药吗?再说,我以后跟着你混就是了,难道你还罩不了我吗?刚才听你说,可没人有你这身修为啊。”
  方仲永正色道:“宇宙之大,别说我不知道的高人隐士,就是那些普通人类,靠着高科技武器,威力也不容小视。我虽能护你一时,却不能保你一世,难免会有个疏忽。人,还是要靠自己。你若不打好基础,有我帮你,效果也不会大。以你的资质,跟我学上五年,再加上各种丹药,该能有所小成了。”
  “要五年?”杨晨哀叹一声,“原以为再也不必上课了,没想到还要再学五年。读个本科也才要四年啊。”
  “五年你还不满足?你知道我当年修炼了多久才能有那成就?”方仲永略显恼怒。“当年我资质还在你之上,却足足花了六百多年才达到那境界,当时还以为修炼大成了呢。你现在有我相助,可以少走不少弯路,修炼起来也要轻松不少,难道你还不满足吗?”
  “老方你别生气,我也只是说说,嘿嘿,只是说说。我练还不成吗?”杨晨赶紧陪上笑脸。见方仲永脸色稍霁,忽然又问道:“老方,昨天你把杯子分成两个,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能无中生有,多出一个来,还是你的障眼法?”
  “呵呵,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两只杯子,我也是最近才悟出这种法术的,不过你现在修为太差,什么法术对你来说都一样,一样的练不成,”方仲永笑道。“至于为什么会无中生有,我也始终搞不明白,只知道自己能这么做就是了,这法术百试百爽,从没失败过。”
  “那你能把我变成两个吗?”杨晨突发奇想。不过很快就改口,“不行不行,老方你可别在我身上试,万一分开后每个我只有一半思维能力一半记忆,我可就惨了。对了,你在人身上试过吗?”
  “唉,我怎么没想到呢?”方仲永一拍脑袋,有些懊恼。“我从没想过对活物施法,只是变出些金银财物来用,被你这么一说,现在就想试试了,要是人也能这么分,倒是有趣得很。”
  看见方仲永眼睛直向自己身上瞄,杨晨立刻被吓出身冷汗来,急忙道:“千万别对我试,我可是未来的救世主,可别不小心被你挂了。要试的话,自己去找些小猫小狗来施法也行啊。”
  “这话不错。”方仲永凝神略一搜索,人便消失不见了。
  没等多久,方仲永便带着两只小狗回来,往地上一扔。只见两只小狗长得一模一样,只是一只在倒地上一动不动,另一只却对着方仲永狂吠起来。
  “这只就是复制出来的,”方仲永一指地上那条死狗,解释道,“那儿有好几条狗,聚在一起在啃食尸体,我都试过了,每次都这样,复制出来的,似乎只是一样的身体,而灵魂,或者说生命,思维,却复制不了。不过,看样子,被复制的也没什么不良反应。你要不要来试试?”
  “还是免了吧,要试也等以后找别的人类去。”杨晨赶紧摇头,不敢稍作迟疑。
  只见杨晨头摇得象拨浪鼓似的,方仲永暗暗好笑,却装出一副遗憾的表情,再问:“真的不要?”没等杨晨回答,方仲永忽然想到一事,又问道:“昨天我突然现身,你只吃惊了一会儿,就不理我,那是为什么?按理,你这么多天没见到活人,该拉住我不放才对啊。”
  见方仲永不再坚持,杨晨松了口气,笑道:“拉住你干什么?你是美女么?看你这样子,去丽春院做鸭倒是不错,可惜我没那兴趣。你也不想想,我这么多天没见个活人,寂寞是寂寞了,但昨天你突然跳出来,不是鬼怪就是神仙,要是妖怪的话也没啥好说的,听你摆布就是了,要是神仙的话,十有八九因为我是什么天命之子,你有求于我而来,那我还这么客气干啥,架子不摆白不摆嘛。”
  “那你后来怎么相信我了?”方仲永有些奇怪。
  “嘿嘿,主要是看你那老实模样,不象在撒谎,再说了,我那时也想过,你如果真是神仙的话,总有法子让我答应的,与其喝杯罚酒,还不如趁早干了敬酒。”杨晨笑道。
  “我老实?”方仲永显然有些不服气,“那你后来还不是被我耍了?”
  杨晨笑了笑,不再言语,低头收拾着餐具,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你以为我真被你耍了?当然,怕是真的怕,不过只是因为关系到自家性命,哪怕有一点点可能,也不由我不怕。其实瞧你那样子,就知道八成在唬我了,我不过是配合一下,让你开心开心而已。”杨晨看着方仲永,又接着说,“这些话,我本来是不想说的,不过,以后我可是要跟着你混的,老方,你虽然本事大,要是不小心的话,也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挂了,那我岂不是没着落了,所以才提醒你一下。嘿嘿,别生气啊。”
  方仲永一阵无奈。过了片刻,看杨晨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便道:“你过来,我现在传你方氏睡功第一层。” (c)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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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嗤……嗤……
  汗水大颗大颗的从杨晨全身各处涌出,却又在瞬间被周围的高温所汽化。
  杨晨趴在地上,努力地维持着“卧虎功”的姿势。这本是人间寻常的开发体能的功法,以杨晨现在的修为来说,若是单练这个,足以一直支持下去,不说能到地老天荒,却至少在他饿死前,是绝对没问题的,不过,杨晨早就能辟谷,要饿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杨晨身上被加了千万倍的重力,温度还忽冷忽热地变着,此时就是七千多度的高温,而方仲永还不时加以打击。若是寻常人,在这环境下,恐怕瞬间就会尸骨无存,就是杨晨,也得拼命运着“方氏睡功”,才勉强支持下来。而方仲永此举用意,也正是让杨晨在压力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以最快的速度修炼他自创的功法。果然,这两年里,各种残酷的训练,加上方仲永的帮助,让杨晨进步神速,两年不到,便练成了他预期让杨晨在五年内完成的,第五层的功法。
  方仲永随手招来一个威力不小的天雷,狠狠地击在杨晨身上,却见他只是哀号一声,身上并无损伤。“看来我的方法颇有成效嘛”,方仲永有些得意,解除了加在杨晨身上的法术。
  只觉身上一轻,杨晨知道今天的训练结束了,心里一松,便再也支撑不住,直接往地上一扑,真的睡了过去。其实,方仲永自创的这种功法,虽是源于蛰龙睡丹功,也因此加了个“睡”字,却已不再限于入睡时,而是随时随地都能修炼了,而且一经修炼,人便精神百倍,反而不用进行睡眠。只是杨晨此时消耗过大,久违的睡意才一齐涌了上来。
  方仲永照例喂了杨晨一颗阴阳逆转丹,并助他化开药力。说起这名字,还是杨晨所取,只因药力过猛,才死之人服下,便能醒转片刻,而普通人吃了,却立时七窍流血而死,直是将生死互换,才得这个名字,就是杨晨,也是将方氏睡功练到第三层后才能承受这药性。
  说起这丹药,本是珍贵无比,方仲永足足费了百年时光,才采到各种需要的药材,练出的也不过七颗药丸而已。一年前,为了让杨晨早日大成,方仲永才忍痛拿出一颗,那脸上的表情,让杨晨嘲笑了一番,并问他为何不直接复制这药丸。这一语,一下子惊醒了梦中人,方仲永虽然早就悟出了复制物品的法术,却只用来复制些钱币,换取些人间物品,从没想过用来复制活物,或者复制灵药。当下方仲永便施法术,将药丸分成多个,一试之下,药力丝毫未变。方仲永自是大喜,将身上的宝贝都复制了数份,送给杨晨,这阴阳逆转丹,更是被两人用来当饭吃。不但杨晨因此加快了不少进度,方仲永自己也是得益良多。
  看杨晨睡得正酣,方仲永自顾自的练起功来。其实,以他现在着身修为,早已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再怎么修炼,也不会有所提高了,他现在练的,主要是各种新创的法术,使自己用得更为熟练而已。这些新法术,多是在杨晨的提示下想到的,不过,杨晨所能做的,也仅是想到而已,至于具体如何操作,还是要靠方仲永来改进,在这一点上,方仲永确实不愧是空前绝后的天才,只要是和修道有关的,怎么都会被他想出法子来,杨晨那些异想天开的工夫,诸如隐身术,瞬间移动,都被方仲永一一实现。只是这些法术中,许多都需要极高的修为才能施展,杨晨目前还差了一些,只能使些简单的法术。
  练了会儿剪切术,杨晨已悠悠醒来。说起这剪切术,其实就是瞬间移动的一个变化,只不过一个移动自身,一个移动外物罢了,但杨晨因为已有复制术,又觉得这就象电脑里的剪切粘贴一样,所以坚持叫它剪切术。而根据这又发展出了删除术,可以让一个物体突然消失,还有快捷方式功能,不过与电脑中的快捷方式稍有不同,方仲永所创的法术,是与物体建立一个联系,可以在任意远的地方把它复制或者剪切过来,而不是直接使用它。
  这几天里,由于考虑到就要离开,方仲永把地球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无论是珠宝古玩,还是飞机大炮,都创建了快捷方式,存放在一个特殊的空心手镯里,看起来,倒象是玄幻小说中的储物手镯,不过不同的是,这个手镯里只是放了些快捷方式,真正的物品一件也没有,都在原来的地方放着呢。而这手镯,方仲永也复制了一份,送给杨晨,让他着实高兴了几天,而杨晨显然更为贪心,几天下来,手镯里快捷方式又多了无数,各种美酒,书籍,光盘……只要是暂时不会坏的,都被收了进去,甚至还加入不少色情画册,当然,还有一堆红心地瓜干,虽然方仲永多次表示绝无需要地瓜提升魔力的星球,杨晨最后还是放了些进去。另外,还有神念搜索,也在两人探讨下,有了很大改进,不用细察每个地方,每件物体了,而是可以针对性地查找,比如只找人类,甚至满足某些特征的人类。
  这一切,加上之前对这宇宙就是另一世界的实验室的怀疑,杨晨推测这个世界,包括他和方仲永,都只是某个虚拟的电脑程序,只是,出于对自己智力的自信,不大相信这只是个人工智能,加上各种法术,与电脑操作也都有些出入,比如快捷方式就有所不同,而杨晨本来是使不出复制术和剪切术的,但对快捷方式指向的物体,却能轻松施展,如果是计算机程序的话,未免有些不合理。因此两人才渐渐放弃了这想法,只是专心研究各种实用法术,并尽快提高杨晨的能力。
  “你今天的表现很不错,以后只要小心些,想来宇宙中没什么能伤害到你了。”方仲永见杨晨已经完全清醒,又扔给他一粒阴阳逆转丹,“我看,训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你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出发吧。”
  “要走了吗?”听到这句盼了近两年的话,杨晨接过药丸吃下,却并不显得怎么兴奋,看看周围的一草一木,那渐渐破败的建筑物,反而有些不舍,还有些迷茫,心中仿佛又失去了什么,却又涌上百般滋味,一时间,心情复杂无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见杨晨这样子,方仲永也不再多说,任由他坐在那边发呆。毕竟,自己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对他的举动,也多少有些理解。当下不管杨晨,继续研究起各种法术来。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十一章
 
  “起来吧,该走了。”方仲永拍了拍杨晨的肩膀。从昨天知道就要离开起,杨晨就一直坐在父母坟前发呆。但凡事终有一别,方仲永算算时间,打断了杨晨的沉思。
  回过神来,杨晨看了看天,奇道:“不等天亮吗?为什么要现在走?”
  方仲永笑道:“这里天亮,不等于314号地球也天亮啊。那里虽然一切都很象母星,但时间还是不同的,现在过去的话,中国境内正好是上午,要等这儿天亮,那边可就晚了。”
  杨晨摇了摇头,“也不用这么着急,反正白天黑夜对我们影响也不大。我还要去和苏苏告别一下。”
  方仲永几百年都独自修练下来了,自然不会在乎这么一点时间,何况涉及到苏苏,方仲永知道阻拦也没用,因为杨晨虽然一向随和,但在这一点上,却一直都很执拗。于是便点头道:“你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也多亏了这门法术,杨晨这两年里,不知道多少次往返于苏苏和自己家中,回想一下事变后第一次去的狼狈样,再想想现在的本领,杨晨不由有些得意,但随即又化为伤心。就算有这身本事,又有何用?苏苏终是活不回来了,哪怕是那个神通广大的方仲永,也救不回一个死去数天的人,否则,就算白练这两年,就算天天骑自行车来回两城,也是心甘情愿啊。
  在墓碑前,杨晨又呆呆的出神了几个小时,直到方仲永再次来叫,才最后撒下把鲜花,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带起杨晨,方仲永飞快地冲出大气层,在杨晨要求下,又绕了地球数圈,才开始瞬间移动。由于超远距离移动时,会伴有巨大的能量波动,方仲永怕不小心毁了母星,不敢在星球上进行,自然也不能直接来到目的星球。而杨晨能力却还不够,只能进行些短距离移动,因此也没这问题。
  第一次星际旅行,杨晨不免有些紧张。但他才闭上双眼,就被方仲永摇了两下,示意已经到了。之所以不直接说话,只因在外太空没有空气,声音传播不了,本来两人完全可以用心语沟通,这比出声说话更为方便,但杨晨以两个大男人间,不宜过多进行心灵间的交流为由,坚持让方仲永使用手语说话,而此时他闭上眼睛,方仲永就只能摇动杨晨身体来通知他了。
  睁开眼睛,杨晨不由想惊呼,“这不就是母星吗?”然而才说了一个字,发现一点声音也没有,才醒悟过来,改以手语询问。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杨晨不由大奇。不远处那颗蔚蓝色的行星,看起来和母星没有任何分别,在这两年里,他多次被方仲永带出大气层欣赏地球全貌,早已把各个特征记得一清二楚了,而眼前这个,若不是相信方仲永不会说谎,真还以为仍在母星外围呢,甚至连那长城,看起来都一模一样。
  稍作停留,方仲永故技重施,将两人伪装成一个陨石,向大气层内冲去。很快,地面上的景物就隐约可见了。杨晨越看越觉得奇怪,高山大川也还罢了,怎么连那些明显是近百年里建成的高楼大厦也都找不出任何区别?想想方仲永之前说两个星球一模一样的话,杨晨这才觉得他所言非虚。
  按预定计划,两人先来到南京城上空,隐起身形,各自用神念搜索起来。这一探之下,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是大吃了一惊。
  “你……你先……你先说吧。”两人异口同声。
  “我奇怪是因为发现了许多母星上的熟人,在学校里看到了许多老同学,你吃惊又是为什么?难道这儿也有你的熟人?”还是杨晨先开了口。
  “熟人?老同学?”听了杨晨的话,方仲永又是一愣。“本来我是没熟人的,但现在有了一个。”见杨晨不解,方仲永解释道:“那就是你了,我竟然发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你,不过不在这儿,从位置来看,应该是英国。刚才我一是为这个奇怪,二来以为你也发现了他,以你的修为,要搜索这么大范围,应该还是不行的。”
  两人又讨论了一阵,却越说越是糊涂。本来杨晨猜测有人将母星人全部复制了一遍,把有生命的本体移到在这儿,无生命的复制体留在母星,但首先自己的存在就解释不通了,而方仲永百年前来这里时,就已经有与母星百年前相似的文明在这儿了,不可能是最近两年才出现人类的。说了半天,两人还是搞不清原因,干脆就放弃猜测了,照杨晨的说法,反正,当这里是母星好了。
  按杨晨的意愿,两人先到苏州看了一下杨晨的父母。当经历过生离死别后,再度看到两鬓已有些花白的双亲,杨晨泪水滚滚而下,要不是方仲永拉住,差点就扑上去相认了。最后,两人终于还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毕竟,在这个地球上,自己只是个假货,要是贸然现身,只会给那个在英国的真货添麻烦,因此,杨晨还是强行忍住冲动,只是让方仲永将一粒药效最低的去病消灾丹捏碎撒在刚做好的饭菜里。以他们的体质,也最多只能承受这种药性,不过,这么一顿饭过后,至少在今后的几十年里,是不会再生什么病了,而昔日的隐疾自然也不治而愈了。
  接着,杨晨又去看了次苏苏。不同于照片上那不变的笑脸,也不同于埋葬前那毫无血色的面容,当那张充满朝气的俏脸出现在杨晨面前时,他差点又按捺不住。这次,没等方仲永来阻止,杨晨就自己克制住了。不过,脚步虽然没动,心里却是波涛澎湃。看着那近在咫尺,却又似远在天边的苏苏,杨晨知道,只要自己相求,不管她现在心里装的是谁,方仲永都能轻易令她改变想法,接受自己,而只要自己开口,方仲永多半也会同意,只是,想来想去,杨晨还是不愿用这种卑鄙的伎俩,影响苏苏的想法,她要喜欢谁,就喜欢谁吧,杨晨苦涩地想着,何况,这星球上还有一个杨晨,自己总不能成为自己的情敌吧。
  当然,放弃归放弃,美人还是要仔细欣赏一下的。反正,方仲永这家伙几百年都一个人修炼下来了,应该有的是耐心,不必管他。杨晨为自己找了个见色忘友的借口,察看一下身上的隐身术,觉得没有破绽,便把方仲永晾在一边,自己走到苏苏面前,近距离端详起来。没想到,才走到她身前,苏苏就象发现了什么似的,抬起头四处张望,一副害怕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女人的直觉?”杨晨心里嘀咕着,却不愿再留下来干扰苏苏,让方仲永给她施了个清心咒,便匆匆离开。
  定了下方位,两人瞬间消失,又立刻出现在伦敦的一条小道上。因为除了另一个杨晨,周围没别的路人,应杨晨的要求,两人没施隐身术,直接出现在杨晨二号的面前。当下,两个相貌完全相同东方人,在路边呆呆的站着,六目相对。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十二章
 
  说是六目,只因为杨晨本是个近视眼,早已离不开眼镜,但来自母星的杨晨一号经过这番修炼,视力早不知道升到了几点零,要是还需要眼镜的话,那真是个大笑话了,而314星上的杨晨二号,显然没这般运气,还架着副金丝边眼镜。除此之外,两人不但相貌完全相同,身上穿的,也极为统一,都是牛仔裤T恤衫外加运动鞋,只是图案稍有不同而已。也因此,不但毫不知情的杨晨二号被突然出现的两人惊得目瞪口呆,就是一心想要恶作剧的杨晨一号,骤然间见到另一个自己,也是呆在那里。
  过了良久,杨晨二号的脸上有了喜色,开口问道:“你是未来的我吗?”
  对于自己的化身,杨晨一号实在不想有所欺骗,摇了摇头道:“不是,我们是从另一个星球来的,一个和地球一模一样,甚至连上面的人也一模一样的星球。不过,那个星球的人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活着了。”当下指了指方仲永,又道,“这事一时也说不清,在这儿有些不方便,你住在什么地方?回你那儿再细说吧。”
  那杨晨二号听得糊里糊涂,只知道自己若不是玄幻小说看多了产生幻觉,就是真的遇到了奇怪的事。听对方说要跟他回家,点头道:“我住的地方就在前面,转个弯就到了,跟我来吧。”说着便带头向前走去。
  两个杨晨,各怀心事,都是一边走,一边在想着什么。方仲永却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路边的环境来。
  这儿明显是个丘陵地带,整条街道,前后坡度很陡,差不多有30度了。街道并不怎么宽阔,路上空荡荡的,一个行人都没有,也没有汽车开过,显然不是什么交通要道,也因此显得极为安静。在母星上,已是初冬季节,但这里,却还是夏末秋初,现在又正值中午,天空骄阳似火,不过,比起国内,却远没那么炎热,而且,道路两旁郁郁葱葱的两排大树,也平添了几分凉爽。
  水泥路面上,颇为干净,找不到任何的杂物。道路两旁,一边是居民区,一幢连着一幢,差不多大小的小别墅,看起来大都是一个样子,红砖,尖顶,大烟囱……样子颇为古老。而大部分房子,都是二层结构,少数是三层,三层以上或者平房一个也没有。每个房子外面,都有个小院子,外面用篱笆围着,里面则大多种了些花花草草,也有的把汽车停在里面。
  而路的另一边,则是堵半人高的围墙。透过围墙上的铁栅栏望去,只见里面是大片大片的草地,许多小孩子在里面嬉戏跑动,而地上也躺着几个成年人,似乎是在晒太阳。
  “这里面是什么?是个公园吗?”方仲永有些好奇。虽然他游历颇久,但在母星上,却没到过多少地方,哪怕是在训练杨晨的那两年里,他和杨晨也都没兴趣去那满是死尸的欧洲国家一游。因此,尽管活了上千岁,欧洲国家却还是第一次来。
  “这就是著名的格林尼治公园啦。”听到问话,杨晨二号来了些精神,介绍道:“公园里的那个小山上,就是那格林尼治天文台的旧址,有兴趣可以带你们去看。不过现在里面也没什么好玩的展品了,主要是些天文知识的资料,还有从古到今的各种钟表。对了,说起时间,这里可是零度经线哦,也许我们下一步就横跨着东西半球呢。”
  听到是这么著名的地方,杨晨一号也起了兴致,跑到不远处的公园大门口,看了看门上那标牌,转头问杨晨二号:“为什么你把它叫做格林尼治?看Greenwich这单词,该发成格林威治才合理吧。”
  杨晨二号笑着对另一个自己解释道:“我刚来时也是这么想的,直到最近,和一个本地人闲聊时才知道,单词里的那个w是不发音的,这样的单词还有好多,比如离这儿不远,有个叫Woolwich的,那第二个w也同样不发音,我原先就是住那的。”说着,看了看杨晨一号,问道:“虽然不知道你的来历,但外貌和我这么象,估计性格也该差不多,你也喜欢足球吧?”
  “是啊,怎么了?最近有什么球赛吗?”杨晨一号有些无奈。母星上人都死光了,自然不会有什么比赛,两年过去了,自己都快忘了有足球这项运动了。
  “比赛倒是没什么,英超早就结束了,新赛季还要再等几天。不过Woolwich那儿倒是曾有个著名球队的。”
  “哦?什么球队?”
  “阿森纳。不会不知道吧?阿森纳原先就在那儿训练的,可惜搬走了。”杨晨二号有些遗憾。“不过,这儿还有一支英超球队,查尔顿,还要近,坐火车的话只要一站就到了,就是走过去也没多远。”
  “火车?这儿一站很短吗?”这次是方仲永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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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很短。这里的火车,除了城市之间的,更多的是伦敦城内往返的,几分钟一班,两三分钟一站,倒有点象公交车,不,象地铁。”杨晨二号耐心地介绍着,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两个是怎么过来的?刚才好象是突然就出现的吧?还有,你们怎么到地球来的?坐飞碟吗?不会是用瞬间移动吧?”
  “不愧是我,够聪明。”杨晨一号翘起了大拇指。“我们就是这么来的。对了,你刚才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是想起了漫画《七龙珠》里的孙悟空吧?”见二号点头,杨晨一号有些得意的瞧着方仲永,“看我们,有够默契吧?对了,杨晨,”说着,顿了一顿,因为一向是别人用着名字叫他,现在却用它来叫别人,一时有些别扭,但还是接着说,“这个星球上也该有《飘邈之旅》这部小说吧,就象书里说的,把这功夫简称为瞬移,你看如何?”
  “我?”二号有些疑惑,但随即大喜,“你们要教我修真?”
  “那是自然,咱哥俩谁跟谁啊,本来就是一个人嘛。我会的,还能不教你?”杨晨一号嘿嘿笑着,又转头问方仲永,“老方,再教一个杨晨你不会反对吧?啊,对了,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老方,虽然你知道了,但还是隆重介绍一下另一个我,这位就是未来的救世主,杨晨。”说着,又对二号说,“这位老兄别看长得年轻,其实是个九百多岁的老妖怪了,名字叫方仲永,就是历史上《伤仲永》里的那个仲永。对了,你们历史上也有这么个人物吧。”
  杨晨二号虽然听得有些糊涂,但对方是千年老怪,一身本领深不可测,那是知道了,反正,就是知道自己撞上好运了,当下心情大好,开玩笑道:“老方啊,不介意我也这么叫吧?你也算是个名人了,等回家有了纸笔给我签个名先,你不会这么小气吧?”
  “呵呵,当然不介意啦。要签名也一句话,不过,只怕你拿出去炫耀会被当成疯子哦。”方仲永显然心情也是不错。
  说话间,很快就到了地头。推开篱笆大门进去,杨晨二号掏出钥匙,开门请两位真正远方的来客进去,并示意他们把鞋脱了。
  进了屋,两个客人四面打量了一下,有些失望。屋里的各种装饰和家具,远没想象中那么豪华,反而异常的简单,又显得有些陈旧,和这同样陈旧的房子倒是般配。而各种杂物,也四处凌乱的堆放着,看上去很不雅观。当然,无论是从整体上看,或是一些细微之处,都还是显示了一种与中国传统文化截然不同的风味,很有种异国情调。
  “是不是觉得很乱?因为房东最近要把房子卖了,正准备搬家,一时也顾不上收拾了。”这时,杨晨二号也已关好门进来,解释道。“我的房间在二楼,你们跟我上来吧。”说着,便领两个客人来到自己房间。
  一进房间,顿时觉得一阵凉爽。这是个不小的房间,家具却不甚多,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两把椅子,两个大橱,一个沙发,就再无它物了,显得有些空畅。房间里一大一小有两扇窗户,靠街那扇正对着太阳,不但被关着,窗帘也被拉得严严实实的,不过房间里也不显得怎么阴暗,另一扇窗大开着,不时吹进习习凉风。
  扔给两个客人一人一听可乐,杨晨二号自己也拿了一听,一屁股坐在地上,等着神秘客人来自我介绍。
  两个客人却不着急。一个仍在研究着各种家具,另一个站到窗口向外眺望。过了片刻,站在窗前的杨晨一号转过身来,找了把椅子坐下,问道:“你算是寄宿的吧?房东还住在这儿吗?只有你一个学生?”
  二号点了点头,“暂时只有我一个,房东也在,还有他儿子,刚考完A-level,现在放假,也住这儿。我也不算真正的寄宿,只是租个房间,每周80英镑,包括水电,按周支付。对了,你们猜这房子要卖多少钱?”
  “多少?”
  “100万镑。听房东说,他几十年前买来时,才两万多,到现在这破房子竟要卖到百万,真是没天理了。算成人民币,可要一千多万啊。”二号显然有些羡慕。
  “嘿嘿,一千万算什么?有我们在,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现在身上有钱吗?拿张出来。”见二号拿出张10镑纸币,杨晨一号又补充了句,“要最大面值的。”
  “这已经是最大的啦。”二号笑道,“这儿出门一般用卡,很少用到现金,带个十多镑在身上也可以了,而且,流通的货币中最大的也就20镑,更大的有是有,但市面上很少见。到那个数了,一般都是用信用卡或者支票支付了。”正要把钱递给杨晨一号,却见他摆摆手,示意自己交给那个话不多的方仲永。
  二号依言递给方仲永,心中却想,要是他们两个是骗子搭档,我可真是傻到家了,不过看他们突然出现的手段,怎么也不会是骗子,就算是,被这样的人骗些,也是没办法的事,还不如装糊涂。正想着,只见那张10镑纸币在方仲永手里变成两张,又变成四张……当最后方仲永把一叠钞票扔过来时,二号已惊得嘴都合不拢了,当然,也不全是惊,还有一半是喜。
  “发财了,发财了……”杨晨二号迷糊了一会儿,终于清醒过来,扑倒在方仲永脚下,大叫,“前辈,请收我为徒吧。”没等方仲永回答,突然又看了杨晨一号一眼,问道:“好兄弟,这个你也会吧?”
  不等方仲永有所表示,杨晨一号已冲了过来,将二号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以他现在的力量,就是在多一万个二号,也是无法抗衡的。轻松把另一个自己拉起来,杨晨一号可不想让方仲永看自己笑话,忙给对方做出承诺:“都说了是好兄弟了,难道我有的还会不给你吗?别去理他,不用拜师,他自己会送上门来教你的,你可是未来的救世主,就算你不想学,老方也会来逼着你学点的。放心好了,你不会连我这个自己都不相信吧?”
  二号奇道:“我是救世主?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俩个又到底是什么关系?现在总能告诉我了吧?”
  杨晨一号点点头,当下把最近两年发生的事,还有陈抟老祖的那个预言,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方仲永也偶尔在边上作些补充。
  杨晨二号如在梦中。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十三章
 
  听完这长长的故事,杨晨二号真有种看小说的感觉,尤其象在看那些素来最讨厌的,有什么天命之子的小说,但现在,自己也成了其中一员,而且似乎还是主角。感慨了一番后,三人又讨论了半天,仍是不得要领。不过,三人都不是那种穷根究底的人,想不通,也就算了。经过协商,三人决定,由杨晨二号留在314号地球上修炼,一号和方仲永一起先去别的地球转转。当然,在此之前,由杨晨二号带着两人领略一下西欧风光,顺便掌握一些基本修炼方法。至于学习,现在可没心思管那么多了,当然,假还是请了一个。
  另外,三人还统一了一下称呼,方仲永自是没什么好说的,杨晨一号还是叫做杨晨,而杨晨二号就简称二号了。当然,二号也不是没争过杨晨这名字,只是论口才,对方与他旗鼓相当,打赌抓阄,毫无法力的自己怎么作弊也不是对方对手,而方仲永又摆出个两不相帮的架势,于是,二号很快便投降了,乖乖接受了这个称呼。
  看看时间,已到了晚饭时候,方仲永阻住了要做晚饭的二号,给他服下两颗去病消灾丹,并助他运了一遍第一层的方氏睡功。顿时,二号只觉得精神百倍,当下叫了正在聚精会神看电视的杨晨,一起出门观光。
  一出家门,杨晨便隐去了身形,只因两人实在太象,虽然双胞胎也没什么奇怪的,但走在路上,被人指指点点,终是不舒服。于是悄悄走在方仲永边上,在路人看来,只见到二号给方仲永介绍着各处名胜,却不知他是同时给两人介绍。
  不一会儿,三人就走到火车站,却是离三人相遇的地方很近,杨晨一问之下,原来中午时二号正上完课回家,刚出车站,便遇到两人。
  来到车站,方仲永见多识广,倒也不觉得怎么,杨晨却大感奇怪。只见所谓的火车站,只是一小段站台,与街道只有一道铁栅栏隔开,门却大开着,根本无人看管,更没有什么检票员。至于什么候车大厅,根本不见踪影,连售票处也只有一个小小窗口,另外还有个自动售票机。而两边站台上,此刻也都空荡荡的,连他们三个在内,也不过十来个人。
  二号向他们解释,这儿是个小车站,所以特别简陋,也只有两个站台。如果是大站,那站台会多些,最多的有二十来个,不过专门的候车室还是没有的,反正一班车也没几分钟,等车的就直接站在月台上等。至于车票,大多数人是买月票的,少数需要现买的,一般也直接到自动售票机那儿买,不过,如果来回于两个小站之间的话,买不买都没什么区别,因为除了少数几个大站进出需要车票外,这样的小站根本没人查票,只是偶尔有人上车查个票,但中奖机会实在不高,就算被抓到,罚款也在十镑以下,与一次两三镑的车票相比,并不算太多,当然,这主要是个面子问题。
  说着,二号拿出几个硬币,让方仲永复制了几个,然后走到自动售票机前买票。杨晨好奇,也跟了过去,只见二号在按钮间找了会儿,按下一个标着“TravelCard,Zone1,2,3,4”的按钮,然后一枚一枚地塞进两个两镑,一个50便士的硬币。只听机器刷刷的响了一阵,一张还发着热气的车票就吐了出来。
  “这是什么票?”杨晨忍不住问道。
  “这是旅行卡,一天内有效,只要是一到四区内,无论是火车,地铁,还是巴士,都可以无限次乘坐,当然,出租车不行。”二号笑了笑,又解释道:“伦敦从内向外,一圈圈地划为六个区,一区是市中心,六区最偏僻,我们这儿是三区。这车票是一到四区通用的,高峰期买是7镑,现在打折,4.5镑就行了。不过,嘿嘿,现在似乎也无所谓打不打折了。”说着,二号开心地笑了起来,只是方仲永早已进站,杨晨又隐身不见,在旁人看来,却是二号一个人在那儿自言自语,还不时发出傻笑。
  正要把钱包收起,前面一瘸一拐地走来个英国人,只见他衣衫有些破烂,来到二号身前,陪着笑脸道:“能不能给我个硬币买烟?”
  “对不起,没有多余的。”二号习惯性地回答,但突然想起现在已经不在乎钱了,又改口道:“等等,我找到了几个。”说着,递了两个一镑硬币给他。那人慌忙接过,连声道谢,走出很远了,还不忘转身翘个大拇指。
  “这人是乞丐吗?”杨晨问道。
  “可以算是吧。伦敦这样的流浪汉挺多的。”二号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这种人也好说,不给钱也不会拿你怎么样的,主要是小偷比较讨厌,在伦敦是非常猖獗的,别说外国游客,就是本地人,一转身,提包就不见了,也是天天有的事,警察根本不管的。”
  两人边说边进了站,二号把票给了方仲永,让他复制一张,然后指了指高挂着的电子显示牌,道:“快了,还有一分钟不到车就来了。火车的时间一般都是很准的。”两人顺着二号所指看去,只见站台上每隔一段,都有个显示牌,显示着当前时间,最近两班车的终点站,到达本站时间,下面还有一行滚动字幕,显示最近一班火车沿途要经过的站名。
  话音未落,远处就缓缓开来一列火车,无声无息地进了站。等车停稳后,二号快步走到一扇车门前,按下个按钮,车门便向两边滑开。上了车,各找了个位子坐好,车门已自动关闭,火车也启动起来。
  “真是好久没坐过火车了。”杨晨心里感叹着,观察了一下车厢内的环境。只见这车厢大小与国内的差不多,但只有一排排的座位,而没有放置东西的小桌子,想来都是些短途旅客的缘故吧。看着这空荡荡的车厢,杨晨又忍不住问道:“英国的车都这么空吗?没有乘务员吗?”
  “没有任何乘务员的。”二号解释着。“整个列车,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那就是司机。至于乘客,那要看时间,现在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自然没什么人了。如果是在早上上班时候,车还是很挤的。”
  说到时间,杨晨又是一奇,“现在是晚上七点多了吧?怎么还象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
  “嘿嘿,不会这么笨吧,明显纬度问题嘛。这个时候,到晚上九十点,天还是亮的,不过,到了冬天,下午三四点已经象是半夜了。”说着,二号又笑着补充了一句,“以后不懂别乱说,少给我丢脸……”
  还没说完,脑袋上就被重重敲了一记,二号一拳向边上打去,却是打了个空。虽然报复未遂,但想到自己以后也能学会这种隐身法,二号又呵呵地傻笑起来……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1

 
第十五章
 
  很快,还没等杨晨好好领略沿途风光,火车已进了目的地车站——伦敦桥。
  大站毕竟不同,下了车,看着那一字排开的诸多站台,听着广播里不断播放的到站列车信息,还有那不断进出车站的火车……两个新到游客总算感受了些超级都市的气氛。不过,看看站台,还有各种车站设置,包括周围能看见的一些建筑,都明显有些陈旧了,或者说是古老。
  由于是大站,出站的路显得有些长。杨晨和方仲永有点好奇地四处张望,二号却将注意力集中在前面一个华人女孩身上,只见她站在售票机前,低头在钱包中挑选硬币。“看身材是蛮诱人的,不知脸蛋如何。”在两个同伴各有感慨时,二号也在胡思乱想。
  正要擦身而过时,一只在过道里觅食的鸽子突然“啪啦啪啦”的拍着翅膀飞了起来,那女孩吓了一跳,手一松,钱包掉在地上,硬币也撒了一地。二号赶紧过去帮忙拣拾,当最后一枚被拣起后,那女孩接过二号递过的一把硬币,甜甜地说了句“谢谢”。
  “美人啊!”二号心中大叫着,呆呆地盯着对方,但很快,便发觉了自己的失礼,脸瞬间红了起来,说了句“不用谢”,二号匆匆离去,看那样子,几乎是夺路而逃了。接着,自然被看了阵热闹的两个同伴,尤其是那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隐身兄弟嘲笑了个够。
  出了站,三人穿过一个停车场,便来到伦敦桥上。望着脚下的大河,杨晨有些疑惑,“这就是泰晤士河?”
  “是啊,呵呵,我刚来时,也觉得它没想象中那么宽,不过毕竟是英国嘛,哪能和我们比的。看过了中国第二大河,黄河,再来看英国第二大河,自然会觉得失望啦。”二号解释了下,又道:“你们也别光顾着看河,其实这周围景色还是不错的。”
  听二号这么一说,两人把目光从河上移开,一看之下,也深有同感。这勉强还算是壮阔的大河,配上两岸的树木,各种各样远近不一的建筑,加上横跨河上的一座座桥梁,显示出一种静态的美感,无论向哪个角度看去,都象是在看明信片上的风景照一般,而尤其难得的是,各种古老的建筑,以及现代化的设施,极为自然地融合在一起,丝毫不令人觉得突兀。
  “前面那座桥,叫做塔桥,应该是这河上最漂亮的桥了,有大船开过时,还能从中间打开;那边那个大轮盘,就是著名的伦敦眼了,整个转盘是个整体,而不是拼起来的;河这边那个最新的大楼,就是泰特艺术中心,里面东西也不少,可惜我啥都看不懂,唯一有点明白的,是四楼反复播放几个短片,一个男人一边虐待自己,一边手淫,据说是什么行为艺术……”二号一一把自己知道的景点介绍给方仲永,当然,还有那看不见的自家兄弟。
  看了一阵,三人正要离开,忽然,方仲永指着桥下两个人道:“这两个是小偷。”
  “小偷?你怎么知道?”二号大奇,以他的视力,那两人的面容都看不清楚,而就算看清了,他也不认为自己能认出来,毕竟小偷脸上不可能刻着字,也因此,见方仲永如此语气肯定,不由他不奇怪。
  杨晨却看出了些端倪,只见其中一人手上拿的,很象是刚才车站中那个华人女孩的钱包,虽然他没方仲永这么肯定,但两个大男人,研究一个女式钱包,本身就值得怀疑了,却不知那个女孩怎么样了,当下便问方仲永:“人怎么样了?没受伤吧?”
  方仲永自然知道杨晨指的是谁,摇头道:“人没事,就在不远处,看样子她还不知道被偷了。要管吗?”二号却听得莫名其妙,“你们在说什么人?桥下两个你们认识?到底怎么回事?”
  “嘿嘿,刚才还英雄助美呢,一会儿就把人家给忘了?”杨晨用暧昧的眼光看着二号,随即想起对方根本看不见自己,白费了一阵表情。但还是把事情向二号解释了一遍。
  二号恍然大悟,见方仲永似要出手,突然拦住他,问道:“老方别急。你说,如果有你在边上罩着,我去单挑那两个,不会有什么意外吧?”见方仲永点头,二号还是有点不放心,再确认了一下:“如果我被打得狠了,你会马上来救我吧?要是受了什么伤,你也会马上治好吧?不会留什么后遗症?”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二号顿时兴奋起来,快步向桥下走去。
  对他的心情,杨晨是很了解的。自己小时候,就喜欢成天和人打架,但稍微懂事些后,一是怕自己受伤,就算没什么后遗症也毕竟是种痛苦,二是怕别人受伤,现代社会毕竟不同于小说中的江湖,伤了人总是个麻烦,三来现在社会也算是安定,生活圈子狭小的自己,多年来就没碰到过一个真正的坏人,也正因如此,当了许多年的斯文人,但骨子里的冒险精神还是有的。想来二号和自己也是一个想法吧,当然,现在具有凡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自己自然失去了和流氓斗殴的兴趣,但对二号来说,却是难得的机会,那两个明显不是善类,而有两个超人罩着,伤了自己不可能,伤了对方也不必负责任,有这种好事还不去,那就不是另一个自己了。杨晨正想着,却见二号又回了上来。
  “怎么了?”方仲永问道。
  “老方你能不能,能不能也一起下去?”二号支唔道。原来,刚才他走近些后,发现两人一副凶悍模样,瘦的那个还好,最多比自己稍微高些,壮得也有限,另外那个却身高将近两米,胳膊恐怕比自己的大腿还粗,那一块块鼓起的肌肉,越看越觉得心慌,因此才回到桥上,请方仲永过去,有他在边上,多少也能壮些胆子。
  这番心思,一个神仙,一个半仙,自是清清楚楚,看着二号那微红的脸色,两人不由的大笑起来。不过笑归笑,忙还是要帮的,不但方仲永,就是隐身的杨晨,也跟着下了桥,在二号耳边说说话,给自家兄弟壮胆。
  虽然知道两人神通广大,不会在乎那么一点距离,但眼见方仲永站在身边,二号还是胆气大增,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两个流氓身前,叫了声:“打劫!”
  那两个白人正坐在河边喝酒,闻声看了二号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方仲永,表情很是诧异。个小的那个问道:“你说什么?”
  “打劫。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2

  “哈哈哈哈……”,两人放声大笑。那巨汉曲起胳膊,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肌肉,笑道:“你酒喝多了吧?”
  二号也不答话,一脚将巨汉身前的酒瓶踢开,然后退开一步,看着两人。
  两人果然大怒,一起站了起来,一前一后将二号夹在中间。
  忽然,二号脸现惊惶之色,张开了嘴,直勾勾地看着巨汉侧后方。巨汉扭头一看,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却听同伴大叫一声,“小心”。没等他回过头来,下身已惨遭重击,那巨汉一向自恃皮厚肉粗,那处却也一样经不住打击,当下痛入心扉,冷汗直冒,再也顾不上敌人,捂着裆部在地上打起滚来,令二号意外的是,那巨汉竟然没有大声惨叫,想是痛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吧。
  一脚偷袭成功后,二号顺势前冲几步,躲开了另一个小个子的攻击。说他是小个子,也只是相对巨汉而言,比起二号,还是要高出半个头,但解决掉心中的大敌后,二号已无所畏惧,迎着他冲了上去。
  “砰砰啪啪”的一阵后,有些气喘的两人,都已身中数拳,虽然二号被击中的只是护体的手臂等无关紧要的地方,对方挨揍的却是胸腹头脸等重要部位,但那人身体也甚是结实,受了这几下,并无大碍,一时间,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但二号知道,如果是在战场上,自己随时能要了对方性命,只因为看了那巨汉的惨状,有些心软,明明有几次重创对方要害的机会,都轻轻放过了。
  不过,又中了数拳后,二号胳膊越来越疼痛,体力也有些不支了,终于恶向胆边生,在小个子又是一拳打来时,身子一侧让过,左手抓住对方衣服顺势往后一拉,之后并不停顿,右手用力拨开对方左手,左手直取敌人双目。就在手指已快搭上对方眼皮时,二号看到小个子脸上的惊惶,终于有些不忍,手慢了一慢,被对方匆忙收回的右手抓个正着。眼看手指就要被折断,二号只能顺着对方用力方向而动,很快身子便弯成个反弓型,却用膝盖猛撞了一下小个子腹部,趁机把手指抽出。
  这下却是撞得不轻,小个子一时无力反击,而二号也失去了继续搏斗的兴致,退向一边道:“老方,交给你啦。”
  方仲永应了一声,跨步向前,拦住了小个子。
  小个子本已打得有些心虚,见换了个对手,反而有些轻松,也不多话,又是一拳捣出,却见对方一脸微笑,单手轻轻一拨,自己用足力量的一拳不由地击向空处,接着,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一掌按向自己胸膛,竟丝毫不起躲避之心。然后,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小个子身不由己的飞了起来,在空中划过条弧线,掉在巨汉身边,一动不动。
  那巨汉其实已有些活动能力,只因对方也有一人未出手,加上自己疼痛难耐,才一直看着同伴和对方搏斗。此时见同伴死活不知,再也忍耐不住,抽出把匕首,大叫一声,朝方仲永冲来,要为同伴报仇。却见眼前一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匕首就到了对方手里,顶在自己胸口。
  方仲永也不为己甚,微笑道:“你的同伴没事,两小时后,他自己会醒来。”将不知何时取来的钱包晃了晃,继续道:“以后不要偷东西了,这次我们只是小小教训一下,下次可没这么简单了。”说着,将匕首塞回巨汉手里,示意他带同伴离开。
  那巨汉握着匕首,呆呆的站在那儿,突然问道:“JackieChan?”
  方仲永看着对方这副傻样,不由也起了调笑之心,摇头笑道:“ChowYunFat”。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2

 
 
 
 
第十五章
 
  见那个巨汉背着同伴走远了,二号从方仲永手中拿过钱包,只觉上面似乎还留有那女孩的余温,想着那花容月貌,不由的心中一荡。不过很快便醒悟过来,这哪是那女孩的体温?分明是方仲永或那两个混蛋的。
  “里面东西都没少吧?”二号问道。
  “没少。”方仲永很肯定。以他敏锐的视力和那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只要看上一眼,就不会再记错。
  “你知道失主在哪儿?”二号又问。虽然这问题对凡人来说困难了些,但方仲永能轻易找到自己,想必也能轻松找到那女孩吧。
  果然,方仲永略一停顿,便道:“还在刚才那个地方,应该是个网吧,让我看看网吧名字……咦,不对,是个餐厅……也不对……应该是网吧……”
  听方仲永语无伦次,二号终于不耐烦起来,“到底是什么地方?你看到了什么?”
  “那儿有许多电脑,许多人在上网,不过外面招牌上写的是‘InternetCafé’”。方仲永有些迟疑。
  “呵呵,就是网吧了。”二号笑道,“这里纯粹的网吧很少,一般都是这种‘InternetCafé’,门口该有个卖快餐的柜台吧?”
  见方仲永点头,二号沉思道,“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地方了。老方,你看看,那网吧对面是不是有个火车站?”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你看见有两个来回箭头的标志,就是火车站了。”
  又得到肯定的答复,二号道:“我知道是哪儿了。可以坐地铁过去,有三站,或者直接走过去,也不算太远,顺便看一下风景。你们说怎么去?”
  “当然是坐地铁啦。兄弟我怎么会妨碍你泡mm呢?老方你说是吧?”杨晨终于插上了话。“再说,慢悠慢悠地过去,说不定人家早就走了。”
  “你们不能直接带我瞬移过去吗?”二号问了一句。
  “不行,带你慢慢飞是可以,但瞬移就不行了,一定要你自己也修炼到一定程度才行。你要试试也行,不过老方带着瞬移的小猫小狗可没一个能活下来的。好了,别多废话了,地铁站在哪儿?快带路吧。”
  “就在刚才的火车站底下。”二号说着,快步往回走去。
  仍用刚才的旅行卡进了站,两个游客眼前一亮。只见站内明亮洁净,颇为现代,很是气派。到了这儿,才有点发达国家的味道。下了电梯,二号却有些迟疑。原来有两条地铁线,一条就在这层,一条还要下去。看了看墙上的路线图,二号招呼方仲永继续向下。
  “地铁线我也不大熟,因为我平时用火车月票,那个便宜,但坐不了地铁,不过今天买了这个,是都可以的了。”说着,二号扬了扬手上的旅行卡,又道:“我们先坐Jubilee线,下一站就转车,换Northen线或者Bakerloo线都可以,也只要两站就到了。”
  “那你以后可以天天坐地铁上学了吧?”杨晨笑道。
  “有钱也不行。”二号摇摇头,“我住的地方本来就没有地铁。不管是火车还是地铁,都有到不了的地方,一般来说,市中心主要是地铁,偏远些的地方主要是火车,不过,公交车是哪儿都有的,而且两站距离很近,无论你住哪儿,基本上都不用走什么路,只是它虽然好认,都是红色双层巴士,但我从来不知道它会往哪儿开,别说是我,就是那些老伦敦,不是自己常走的路线,也未必清楚巴士路线。”
  说话间,三人来到站台。忽然,杨晨指着那巨幅电影广告笑道:“老方,刚才你说的周润发,就是从车站广告上看来的吧?”
  “是啊,在火车站看到的。刚才从二号住处出来,我听见马路对面楼里有人在看电影介绍,其中就说到中国功夫,JackieChan的,后来听那家伙说起,估计说的就是那个演员了,我就又扯了个刚看到的名字。呵呵,那人中文名叫周润发?看来我没搞错了。”方仲永笑道。
  “这你也能听到?真是怪物。”二号嘟囔着。杨晨却早已不以为异,反而释去疑惑:“呵呵,我说呢,想你也不会知道那两人。”
  很快,三人来到网吧,没费什么力就在楼上找到那女孩。二号鼓足勇气,走上前去,将钱包在她眼前晃了晃,问道:“请问这是你的吗?”
  那女孩一愣,很快看了下脚边,抬头道:“你把我的包拿到哪儿去了?”
  “包?”二号也是一愣,似乎在车站时她真有一个,估计被那两个小偷偷了后,拿了钱包再把包扔掉了吧。看来那方仲永也没注意到。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那女孩见二号不答,已经有了些怒色。
  “我真的不知道啊。你的包是两个小偷偷走的,后来他们把你钱包拿出来看,被我抢了回来。”二号无奈地解释。
  “小偷是两个没错。”女孩看了一眼二号身后的方仲永,冷笑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想编故事也拜托编个象样点的。真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白痴吗?我再问一遍,我的包在哪里?”
  二号实在是有苦说不出,眼见网吧中人纷纷往这边看,却是毫无办法,只好回头对方仲永使个眼色,让他来解决。
  方仲永也不说话,转身向网吧外走去。那女孩见了,以为两人准备逃跑,一把抓住二号的衣服,怒道:“还想跑?”
  被那纤纤玉手抓着,一股淡淡的香风扑鼻而来,二号却是万般无奈,虽然眼前着张俏脸因为微怒而更有一番风情,但拿不出包的自己,却无心欣赏。此时,他更关心的,是那不知去向的方仲永,不知道神通广大的他有什么办法解决。当然,实在不行的话,只能靠武力夺路而逃了,相信就算有警察过来,也绝对拦不住那两个超人。
  见二号脸上阴晴不定,那女孩以为他还在想着逃跑,手里抓得更紧了,一字一顿地道:“给你最后一分钟。要是不把包拿出来,我就报警了。”
  话音刚落,却见方仲永又走了回来,手里拿的正是她心爱的提包。当下瞪了二号一眼,一手接过提包,查看里面的东西,另一手却仍抓着二号不放。
  大概是东西都在,那女孩终于松开了手,却又瞪了两人一眼,冷冷道:“这事就这么算了。我不管你们有什么企图,要是再来骚扰我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终于脱身,二号实在哭笑不得,想不到自己一番好心,却被当成别有企图,偏偏又解释不了。当下再无当导游的兴致,在两人嘲笑声中,坐火车回了家。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2

第十六章
 
  回到家中,二号兀自有些不愤,甚至想让方仲永找到那两个罪魁祸首,再去扁上一顿。不过,在杨晨展示了一下储物手镯的海量收藏,并当场复制了一个给他后,终于转怒为喜。
  而说起杨晨的复制,又是件奇事。本来以杨晨的法力,还不足以完成复制术,但他却发现,把物品搞个快捷方式放入手镯后,却能对其进行复制,也因此,每当杨晨想要复制什么东西,只要建个快捷方式,在从手镯中复制出来就行了。对此,他和方仲永百思不得其解,但不管怎么说,虽然麻烦了些,但毕竟是能复制了。
  二号现在毫无法力,还使用不了手镯,但方仲永保证他能在一个月后自行使用,立刻使他充满了期待,恨不得能加速时间,一下子到三十天后才好。于是,当天晚上,被两人轮流折腾了整夜后,二号还不顾浑身伤痛,坚持要继续锻炼,若非方仲永怕他过犹不及,练坏了身子,恐怕二号还要加大训练量。当杨晨笑他有自虐倾向时,二号突然又来了精神,带两人去艺术中心观看自虐的“艺术”。
  由于时间还早,艺术中心还未开放,三人先去看看了更为著名的白金汉宫,西敏寺大教堂,唐宁街十号等名胜,当然,都只是在室外转了转,顺便也逛了一下唐人街等不算著名却也有些特色的地方,此外,就是附近一些大公园了。只是,在经过海德公园时,三人都被吓了一跳,只见公园里一对对五大三粗的男人,抱在一起亲热,而且看样子数量还不少。二号解释道,这里常开同性恋派对,据说等晚些时候人会更多,不过,他也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么一来,别说游园的兴致不再,就是原本打算去的艺术中心,在两个杨晨的提议下,也取消了。经过商议,三人决定接下来去参观一下大英博物馆。
  逛了这么一会儿,已经将近中午,虽说这些名胜都很集中,但这么一大圈下来,以二号原来的体质,早该累得不行了,但经过一晚的改造,此时身上虽然隐隐作痛,精神却是百倍,体力也越走越是充沛,若不是两个同伴都要慢慢看些风景,他几乎想一路冲刺着去博物馆了。
  虽然走得不快,但没多久,这世界上最著名的博物馆就在眼前了。进了大门,见多识广的方仲永和已来过两次的二号没太多感受,杨晨却被其宏大的气势所震撼了,只是,没多久,这份心情就变了成无奈,还有些许愤怒,因为当他拿到博物馆介绍时,上面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似乎各大语种都有了,偏偏没有中文,而随后看到的各种馆内展品介绍,也惟独找不到中文。不过,生性豁达的杨晨也没太过在意,不必自己和方仲永出力,相信一个月后的二号,就足以改变这种局面了。
  对这种文字问题,方仲永倒没怎么在意,反正对他来说,什么语言都是一样的精通。他一边研究着各种展品,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个杨晨颇为一致的举动。看那两个家伙,性格果然相似,其中一个喜欢的东西,另一个多半也会多看上几眼,而若是不喜欢的,两人也都同样的不喜欢。那他们的举动,若不是自己眼力已非常人所能想象,换了个人来,恐怕还真分辨不出谁是谁来。
  不过,想法素来一致的两兄弟,却在中国展厅出现了分歧。对于这些来自中国的展品,开始两人还是想到一块了,都要求方仲永将它们送回中国,但具体实行上,两人却有了不同的意见。杨晨建议使用复制术,二号却坚持要方仲永用剪切术。对此,方仲永颇为疑惑,本来,他以为两人就算意见不合,也该是在英国居住过一段时间的二号更倾向于英国才对,现在却偏偏是他坚持不把文物留下。
  “这些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原先是被他们抢来的,现在我们拿回去,有什么不对吗?”
  “我也没反对把它们带回去啊,只是现在既然能复制出完全一样的,为什么不皆大欢喜呢?”杨晨在母星时,看到了整个文明毁于一旦的景象,虽然不知道原因,却总是冲淡了些他对国家,对民族的特殊感情,只想让全人类拥有更多的财富,更好的明天。
  不过,二号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当初是他们来侵略我们,现在我们没顺手带走他们自己的国宝,已经是很对得起他们了,难道还要再将自己的东西和他们分享?”
  “那有什么不好的?仇恨本就该化解而不是越结越深。大不了我们把原物带走,把复制品留下就是了。”
  “这还不是一样?”二号显然有些不满。“听你说,复制品和原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就是没有主副之分,那我们带走哪个不都一样?关键是不能给他们留好处。”
  “为什么不能留?把东西留一份在这里,也能借这博物馆,宏扬一下中华文化啊。至少,我们也不会亏什么。”
  “怎么不亏?物以稀为贵你不知道吗?本来东西就只一件,现在突然变成两件了,自然没原来值钱,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
  “值钱?现在还有钱的问题吗?想要钱的话,要多少有多少,保证是真币。”
  “你别扯到别的地方去。现在我们说的是文物,它们的价值又岂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不说金钱,那你说该以什么来衡量它们的价值?研究价值吗?那我们把原物带回去不就能研究了?难道多出个复制品反而研究不了了?”
  “价值?”二号一时也想不出什么话来,便道:“它们体现的也不仅仅是价值,更是种象征,是种荣誉,至少,被老外当作战利品在这儿炫耀,我就看了不爽。”
  “难道把它们收回我们就能得回昔日的荣耀吗?难道这些战利品消失就能将历史改写吗?败了就是败了,过去我们是不如人家,甚至现在也同样不如,这是事实,你这么掩耳盗铃地改变虚幻的历史又有什么用?这么做,和日本人改写教科书又有什么区别了?你真的爱国的话,就该着眼于现在,着眼于将来,你现在跟我们刻苦训练,多学点东西,将来为国家出力,让祖国重新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让他们乖乖把这些文物送回,不是更好吗?”
  “这个……”二号无言以对。
  见他还有些犹豫,杨晨又劝道:“这么大张旗鼓地把它们送回国内,肯定会闹出些国际纠纷,虽然我们不怕,不过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吗?等以后我们国家强大了,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都无所谓了。”想了想,杨晨又道:“再说了,这些宝贝,多备份一份,也更能确保万无一失。”
  “你们来的那个地球上,也该还有一份吧?”二号问道。
  “有是有,不过,没人看管,难免有所损坏。你也知道,我们这手镯里的,其实只是些快捷方式,如果原物损坏了,那也变不出完好的来。反正现在他们有钱,就让他们出钱出力替我们看管,不好吗?”
  一直默不作声的方仲永,见二号不再言语,暗中施展法术,将厅内所有的展品都在二号的手镯中建了个快捷方式,再用神念搜索了一下附近地带,把几个地下室中暗藏的中国文物也同样处理了一遍。 (c)整理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2

 
 
 
 
第十七章
 
  又走马观花地逛了两天,三人几乎把伦敦的所有知名景点都看遍了。
  本来,杨晨还想去剑桥牛津两地参观一下,但听二号说,那儿也只是些草地,小河,老式建筑,那些伦敦也都有,而方仲永所知的科技,也远不是那两所大学能比的,因此终于打消了这念头。曼彻斯特杨晨倒是跑了一趟,在参观了海布利球场后,他自然地想到了老特拉福德,不过考虑到路程较远,没叫上二号,让方仲永带他瞬移了过去。不过,电视里热热闹闹的球场,现在却冷冷清清的,因为已是晚上,连维护的工作人员都不见一个。杨晨越看越觉得无趣,很快便招呼方仲永回伦敦。
  正要施法,方仲永突然“咦”的一声。声音虽低,却瞒不过杨晨的耳朵,正要问他怎么回事,方仲永已带着杨晨瞬移了一次。
  “这里是伦敦?”杨晨满脸狐疑。从曼彻斯特到伦敦,这样的距离,他自己也勉强能施展瞬移了,被人带着,感觉虽然不同,但杨晨还是觉出了明显的不对,再一看四周,老特拉福德球场赫然在不远处。“不会吧,老方你也会出错?”杨晨大叫起来。不过,没等方仲永回答,他就知道为什么了,只见方仲永从路边垃圾堆里扶起个满脸是血的大汉,正招呼他过去。
  走近一看,那血污之下,依稀也是张中国人的脸,那人身材甚是魁梧,便是在欧洲人中,也至少能排在中上了,只是此刻胸膛明显凹下去一块,双臂和一条腿各弯成了一个奇怪的角度,明显是被生生打断的。眼见已是进的气少,出的气多,方仲永却道:“这人或许还有救,只是要马上给他救治,我施个隐身法,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人过来。”见杨晨点头,当即和那大汉一起消去身形。
  杨晨明知两人就在自己眼前,无奈法力不够,什么也看不见,想用神识偷窥一下附近居民,却又要照看两人,不敢过度分神,百无聊赖下,从手镯中复制出一本色情杂志,慢慢欣赏起来。
  在打晕了第三只不识趣飞来的鸽子后,方仲永终于现身,只是那汉子仍是昏迷不醒。“性命是保住了,只是受伤太重,我让他晚些再醒来。”方仲永解释着,又问杨晨,“这人怎么办?照他的伤势,还要再休养个一两天才会好,带着他又不能瞬移,你说是我们留在这儿,还是把他带走?”
  “还是带他回去吧,我兄弟还在等着特训呢,反正我们也不会怕累赘。”杨晨想了想,说道。见方仲永不反对,便给二号打了个电话,把事情说了一下,告诉他晚点再回去。
  只是,两人没想到,这个晚点,可不只是稍微晚些,由于不熟悉情况,加上路途确实较远,当两人带着仍在昏迷中的大汉回到二号住处时,第二天天都快亮了。二号也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将病号扔到床上,方仲永顺手给他加了个隔音罩,将内外声音隔开。只因随着训练量的增大,二号发出的惨叫声也越来越响亮,若是没有这措施,病号可没有不被惊扰的理由了。当然,整个房间也被加上了一个。
  正训练到一半,病号已自己醒来,却见室内云烟缭绕,霞光四照,其中三条人影若隐若现,看得那大汉张大嘴巴,再也合不起来,连身上伤痛一时都没感觉出来,只道自己已进了幽冥地府。
  他这么一动,方仲永便已觉察到,当下停止训练,撤去了隔音罩。
  “我已经死了吗?这儿是地府吧?”大汉问道。本来,他已十足肯定,但烟霞散去后,眼前三人除了一对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而所在的也是普通的英式房间,不由地又怀疑起来。而刚才的震撼一过去,全身的伤痛却一齐发作,当下便呻吟起来。
  “这儿是伦敦。你还活得好好的,有我们在,没那么容易死的。”杨晨笑道。而方仲永却不说话,转身倒了杯水给他,暗中加了颗丹药在内。
  大汉伸手欲接,手臂上却一阵巨痛,差点又昏了过去。
  “别动。”杨晨赶紧按住他,接过方仲永递来的杯子,喂他喝了下去。
  大汉眼露感激之色,一口一口把水都喝了下去,只觉得今天这水特别的甘甜,而随着一杯水下肚,身上竟然渐渐舒服起来,只是隐隐间还有些疼痛,告诉着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们是神仙吗?”大汉头脑显然不笨,从刚才醒来时的异像,联系到这杯功效神奇的清水,眼前这三人,就算不是神仙,也决非常人。
  “可以说是吧。”杨晨手上加劲,按住要挣扎着起来谢恩的大汉,“别动,躺着说话。能说说你是怎么回事吗?我们是昨天晚上在曼彻斯特街头看到你的,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那大汉不敢隐瞒,将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一一道来。

东方不败 2008-6-11 08:42

  原来,这大汉叫王前进,是个山东人。本来在国内小日子混得也算不错,有份不差的工作,更有个漂亮的老婆。但在三年前,老婆傍上一个大款,离家出走,他一怒之下,又受了朋友的怂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大半积蓄,终于搞到个工作签证,来英国淘金。没想到来这里没几天,钱就被人骗走,找工作更是四处碰壁,差点饿死在异国他乡。几经周折后,才在同乡介绍下,在曼彻斯特找了份建筑工地上的工作,累死累活一个月,才拿五百镑的工资,比在麦当劳打工的学生还不如,还常常被工头克扣。后来虽然省出了机票钱,却也没脸就这么回去,一直干到现在,也没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
  但在前不久,家里传来噩耗,他那读高中的妹妹,被确诊为白血病,需要大笔钱来医治,他这做哥哥的,虽然省吃俭用,存款的却是得可怜。就在前几天,他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经人介绍,打起了黑市拳,靠着那一身力气,更有那不要命的劲头,第一天竟然连赢两场,拿到一万镑的奖金,虽然对旁人来说微不足道,在他眼里,却是近两年的工资,更是他妹妹的救命钱,于是,当昨天伤稍微好些,他又去了一次,但这次,他被主办方逼着空手上台,和一个手持铁棍的黑人相斗,结果不到一分钟,就被打断了手脚,昏了过去,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显然,主办方根本没想过对他进行救治,连那一千镑的出场费都省了。
  说着说着,王前进便流下泪来,而说到最后这场比赛时,他脸上突然有了些惊恐之色,显是心有余悸。
  方仲永看他脸色变化,知他心中所想,安慰道:“别怕,你在这儿好好养伤,没人会来伤害你了。你这伤也不要紧,过两天就好了。”
  也不知怎么,听了方仲永这话,王前进忽然一阵心安,再也不觉得害怕了。忽的,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挣扎欲起,被按下后,又道:“多谢三位仙长救命之恩。不过小人斗胆,还请三位仙长收我为徒。”眼中尽是企盼之色。
  杨晨笑道:“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嘿嘿,才知道你和我一个同学同名,别的不说,就冲这,也会来救你了。”想了想,又道:“你妹妹的事也别急,钱不是问题,大不了我们帮你出了就是了。”
  王前进听了大喜,连声道谢,却仍是坚持要拜师。
  对他的想法,方仲永有些明白,问道:“你还想去打黑市拳?”
  王前进点了点头,神色异常坚决。 (c)整理
 
 
 
 
第十八章
 
  “为什么要答应他?”等王前进在方仲永法术下再度入睡,二号便忍不住问道。
  “嘿嘿,为什么不答应?”杨晨笑道,“你的想法,我多少也知道些。我先问你,几天后,你就将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能力,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了,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是痛痛快快地享乐啦。吃喝嫖赌,怎么爽怎么来啊……不过,嫖就算了,不能对不起苏苏,赌的话,肯定是赢的,似乎没啥子乐趣了,还不如去抢,反正警察也不可能抓到我,惹火了老子,干脆杀他个血流成河……不对,这也不好,还是当个正义使者比较好,专杀坏人恶棍,当官的心术不正也杀……不过,似乎这样反而会引起混乱,那还是别用超能力算了,老老实实当个普通人好了,不让别人知道……妈的,这样的话我现在辛苦训练干什么,不行,再想想……”二号说了半天,却是越说越乱了。
  “嘿嘿,在母星上,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也和你一样,越想越头大,总觉得怎么都可以,又觉得怎么都不好。后来再想想,这主要还是自己小说看多了,有了力量,要么就是当个大侠,圣人,救世主,要么就是当个流氓,魔王,复仇者,或者干脆当个缩头乌龟,被人欺负到头上都不吭声,比没力量时还窝囊,真不知道那些作者怎么想的。其实,想这么多干什么?该干吗就干吗,想做啥就做啥,快快乐乐才是真,要是想得太多,烦恼太多,那这力量还不如不要呢。”
  杨晨想了想,又道:“随心所欲。这就是我想了很久才得到的结论,你和我最后应该也是一个想法,不过还是先告诉你一下,省得兄弟你多想了。反正,这世上也没什么能真正威胁到我们,至少这个314号地球上没有。只有我们去影响别人,影响世界的份,而不可能让别人,让世俗来影响我们。被人知道是超人又如何?哪怕全世界都知道又如何?他们能拿我们怎么样?就算你想要清净,那换个相貌不就行了,难道还会被他们认出来?”
  “我们不是什么救世主吗?那个陈抟老祖的预言又是怎么回事?”二号还有些疑惑。
  “那个预言,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甚至没人知道,包括陈抟自己。明显,他那时的能力还远不如老方,窥测天机,断言吉凶,也非他所长,他能知道这些,要么是瞎猫碰到死老鼠,被他猜中,要么就是某种不知道的原因,比如某个更强大的人告诉他,或者干脆把记忆传给他的,而如果有那人的话,他是什么目的,我们根本不知道,鬼知道照着去做是对是错呢。何况,我也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所以嘛,那个预言,听听就算了,没必要太当真,至于什么救世主,我只知道,相信自己就是的,就算死得不是最快,也一定是活得最没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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